简介:摘要:本文从基层治理角度探讨了网格经济的发展和基层经济的提振。首先,介绍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和现实需求,进一步即通过构建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优化配置和问题快速响应。其次,分析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面临的难点和痛点,并如信息不对称、资源分散和协同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了应对策略和建议。,包括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组织协同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等。进一步深化思考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创新思路和路径强调了其对于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和满足民众需求的重要作用。最后,展望未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发展趋势和前景。,并结合网格经济和基层经济的实际情况,以更深入地阐述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和与网格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指出二者相互促进、相互依赖,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简介:摘 要:网格员法律主体地位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对我国网格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2013-2022年我国网格化中央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非正式文件为样本,分析了网格员法律主体地位对网格管理法治化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网格员主体地位界定科学合理程度越高的地区,当地的网格管理法治化认同程度越高,这种促进作用在法律环境相对不完善的地区更为显著。进一步研究发现,网格员法律主体地位界定还有效促进了网格化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并显著提升网格管理法治化的进程。上述研究结果表明,网格员法律主体地位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对促进网格员积极履行职责将产生积极影响,并能弥补诸如法律环境等的不足来提升网格管理的绩效。因此,监管部门在不断完善法律环境的同时,也应关注地区网格员法律主体身份、网格管理对象、权责等非正式制度对网格管理法律环境的促进作用,提升网格管理法治化。
简介:摘 要:网格员法律主体地位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对我国网格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2013-2022年我国网格化中央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非正式文件为样本,分析了网格员法律主体地位对网格管理法治化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网格员主体地位界定科学合理程度越高的地区,当地的网格管理法治化认同程度越高,这种促进作用在法律环境相对不完善的地区更为显著。进一步研究发现,网格员法律主体地位界定还有效促进了网格化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并显著提升网格管理法治化的进程。上述研究结果表明,网格员法律主体地位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正式制度,对促进网格员积极履行职责将产生积极影响,并能弥补诸如法律环境等的不足来提升网格管理的绩效。因此,监管部门在不断完善法律环境的同时,也应关注地区网格员法律主体身份、网格管理对象、权责等非正式制度对网格管理法律环境的促进作用,提升网格管理法治化。
简介:摘要:目前我国城市化建设和我国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我国信息技术发展也十分快速。网格化管理就是一种优化的社会资源配置和整合,可以实现管理和服务有机融合,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表现。网格化管理是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有效手段。《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围绕乡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新形势新背景下网格化管理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需求,标准化应紧密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从管理运行、平台完善、新技术引领和提升公共服务等多角度对网格化管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