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住房是公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之一,居民的房屋财产权、基本住房权利应当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但住房所占用的土地等自然资源又具有社会属性,大量居民住房空置不仅造成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引发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等社会问题。为此,应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个人权利保护与资源社会性理念平衡。在法律层面,应当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借助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全国的房产信息统计与共享制度;改革房产税法,在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利的基础上,将居民个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实行累进税率,以重税抑制房产投机行为;出台住宅法,强化对住房市场的监督,建立不同类型的住房合理消费引导与违法惩罚机制,从而达到规制居民住房空置浪费的目的。
简介:空置率到了危险边缘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2005年1至10月,全国商品房竣工面积达到1.3464亿平方米,比去年同期提高8.8%。10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2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空置面积6204万平方米,商业地产空置面积上半年也达到2878万平方米。到目前全国商品房空置率已达到26%,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10%的警戒线。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显示,至9月末,北京商品房空置数大幅上升,其空置面积高达1054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21.1%,其中一年以上的空置房较去年同期增长25.3%。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表示,商品房空置率已经到了危险的边缘。按照国际通行惯例,空置率在5%~10%之间为合理区,商品房供求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空置率在10%-20%之间为危险区,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大商品房销售力度,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空置率在20%以上为严重积压区,国家就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甚至是强制措施,以使商品房空置率在一定时期内降到比较合理的区间,否则将会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近年来,国内房地产投资一直保持近30%的快速增长势头,商品房空置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