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晚近十余年来,刑法学界出现了将我国刑法中的"单一实质故意"与德国、日本刑法中的"双重形式故意"等同化并用后者取代前者,即"实质故意形式化"的动向。但依据法治国原则,实行罪刑法定,司法机关必须接受立法机关的价值引领,刑法释义也必须以刑法规范为依据。这就决定了犯罪故意概念的界定必须以规范文本为依据,不能将我国刑法术语与德国、日本刑法术语相混淆。实质故意形式化的思想根源是认为四要件存在缺陷,有必要用阶层论的观念来解释我国刑法的相关概念和规定。但这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又忽视了刑法中认定犯罪主观要素的逻辑。鉴于四要件理论也不能全面解说我国刑法典,三阶层理论与四要件理论同作为犯罪论体系,都不能代替刑法典规则作为认定犯罪根本依据的作用。
简介: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对于行政诉讼立案是实施形式审查,还是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实质审查,如何把握实质审查的程度,一直是困扰立案部门的一道难题。本文试从所在法院在立案受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出现的争议,遇到的困惑出发,分析指出纯形式审查的登记立案方式在实践中导致的困境,包括导致行政诉讼案件激增浪费司法资源,立案部门难以审查的程序,有可能将原告在其他部门“遭受的不公”的怨恨转嫁于法院,给法院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得出有限实质审查的结论,即应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第49条的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最后就如何进行有限实质审查包括审查程度和排除审查事项提出几点粗陋的看法,以期对行政立案工作规范化有所裨益。
简介:“认识论的断裂”问题是阿尔都塞的著作中一个比较重要而又令人困惑的问题,也是他和英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刘易斯隔海相争的论题之一。虽然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的序言《今天》中明确指出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认识论的断裂”,但文中重复出现的反“颠倒”说和后来的《读〈资本论〉》中的一些论断实质上推翻了“认识论的断裂”说,因此,“认识论的断裂”成为他规避他人批评他反马克思主义的遁词。所谓“认识论的断裂”,实质上是他自己用“隐藏的逻辑”解释的“马克思主义”与经典马克思主义之间的断裂,不是真正指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认识论的断裂”,而把握阿尔都塞的“隐藏的逻辑”是理解其“认识论的断裂”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