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钓鱼岛列岛问题无法得到合理解决的关键因素,是日本长期以来否定中日两国之间存在争议,以及否认"搁置争议"共识的存在。在亚太地缘政治格局出现变动的情形下,日本为强化对钓鱼岛列岛的"管理和管辖",采取了"国有化"钓鱼岛三岛的行为,以"补正"法律缺陷,并实施国内海洋政策,遵循海洋法制"要求"。但鉴于钓鱼岛列岛问题的特殊性,这种行为自然受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并采取了包括完善我国的领海制度等相应措施。本文重点依据国际法批驳了日本针对钓鱼岛列岛问题的主张的错误性和违法性,指出日本应承认钓鱼岛列岛问题争议,与中国展开和平谈判,以解决钓鱼岛列岛争议问题。
简介:“负责任主权”是当前国际关系主权理论面对的新议题,这是主权理论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嬗变的必然结果。它一方面源于主权概念之历史逻辑与内在的“正当性”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国家应对当前全球问题的一种理论选择。“负责任主权”理论并不是对传统主权理论的单纯挑战或背离。在从“权利”、“控制”与“能力”视角走向“责任”视角的过程中,“负责任主权”实际上与主权的特定历史传统(如“大国责任”)一脉相承;同时,它在概念建构过程中也逐渐丰富其内涵,从最初的“保护”、“预防”与“反应”功能扩充到“构建/重建”乃至于“关怀”功能。当前“负责任主权”研究逐渐体现出“自由论”与“社群论”两种不同的责任观。作为一种新框架,“负责任主权”已经在结构、逻辑、标准、内容与层次方面展现出若干理论特征。尽管面临许多理论争议与实践挑战,“负责任主权”中的某些因素有助于推动中国主动地融入国际社会,缓解崛起过程中的困境,展现负责任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