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十五”计划明确指出,在未来的一个阶段,我国将以科技进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财政也将适时地加大对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有关数据,发达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占GDP的比例平均为2.9%,发展中国家这一比重一般在1%左右,而我国的这一项指标则更低,并且多年来改观不大,1995-1996年均为0.5%左右。的确,如果说我国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差距的实质表现在科技差距方面,则政府投入的悬殊应是导致这种科技差距的关键性原因。然而,我们在探讨促进科技发展的财政支持方式时,不应只一味地强调我国财政支出与别的国家有多大的差距,而应着重弄清楚科技发展哪些方面需要财政支持、怎样的财政支持方式才能真正有助于科技的进步与发展、用何种评判标准来检验财政支持确实促进了科技的进步与发展。
简介:【摘要】政府人为压低医疗服务价格导致的“以药补医”机制赋予了医疗机构抬高药价、谋取售药利润的合法权力,而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零售环节上的双向行政垄断地位使其具有足够的能力高价卖药以获得高额卖药收益,进销差价率管制j,进一步诱导医院进销高价药,而单独定价政策加之宽松的新药审批制度为药厂提高药品批发价、医院购销高价药提供了便利。所有这些问题源于政府管制的失当。“收支两条线”改革根本无助于实现控制药品费用并促进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降低药费支出的根本措施是消除价格管制,实现医疗服务市场定价、消除“以药补医”体制,消除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零售的垄断,最终实现医药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