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这已是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2005年、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提出发展慈善事业后的又一重大决定。在这些重要文件中一再提到发展慈善事业,表明慈善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此,有必要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路径进行梳理,以实现其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应有价值。
简介:摘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正式通过了《慈善法》,并决定该项法案由2016年9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慈善法》的正式出台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宗教界尝试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已经有多年的实践经验,中国政府对于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具备一定信仰基础,结合了宗教悠久的历史文化,以及社会公众对其较为深厚的信任度。中央表明态度,支持宗教界参与慈善事业以及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所以,面对专门性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如何合理合法地从事慈善活动是宗教界目前重点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