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律是定罪判刑的主干,令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法律分支,对维护古代政权统治有极大的强制力。诏书与敕则是“后主所是”的特权表现。中国自汉至唐,仅有唐律存世,历代法令皆已佚亡。2006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北宋天圣令所附唐令,使人们得以窥见部分唐令、宋令的原貌与内容,便利学者对唐、宋令进行新的研究。也有利于加强对历代法令的重新研讨。本文将晋令篇名与历代法令篇名进行对校,发现晋律令不仅对南朝律令影响巨大,而且对以往被学者们所鄙视的北朝北周律令亦有着很重要的影响,从而得以纠正以往过分夸大提高北齐律令对隋唐令决定性作用的不恰当看法。文末解说了晋令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作用,认为它受到了时人的赞誉与肯定,是并非偶然的。
简介:“律令”是周穆王时的一个人的名字,这个人的特点是跑得快,像《水浒》里的神行太保戴宗一样。这个人死后变为雷部之鬼。据说西北有一种神兽,形状如马,足不着地,其行如风,恐怕就是这位律令变化而来的。“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的意思不是叫太上老君快来听你的命令,太上是最高的神之一,谁能命令他。“急急如律令”应当是像律令般地快疾,用律令的速度来形容老君反应快速的程度。正确的理解是,太上老君啊,你赶快来救助我们吧,你要像律令一样行动快速。这是信徒求助的话,表现求助之迫切,希望之真诚。太上老君是救度世人的,但不能对他下命令。《西游记》里写孙悟空可以指责老君,命令老君,那只不过是小说而已,实际上在同一本《西游记》里释迦牟尼本人还是十分尊敬太上老君的。
简介:本文从“官有公法,下凭私契为据”与“民有私约如律令”这些合同习语出发,广泛收集相关历史资料和学术研究资料,系统考察了“官有公法,下凭私契为据”与“民有私约如律令”的语词渊源和作为其主要载体的中国古代“地券”的概念、法律属性及其与土地买卖契约的关系。笔者发现:在中国古代,民间私契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等同于官府律令的效力之理念由来已久;民间长期存在着与官府律令相对应的,以意思自治为主要内容的民事习惯法;中国古代民法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有其独到之处,即通过对公权力的界定来给出私权活动的范围,以正律仅仅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底线的最基本的要求,而在实定性的私法体系外设想和构筑民事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