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岛屿制度”中明确提出“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观点,此观点已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接受.2008年,日本政府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包括“冲之鸟碟”在内的四个外大陆架划界案,其“指礁为岛”的申请理由严重违背《公约》第121条,立即受到中韩等国的严正抗议.2016年初,日本又多次在该海域扣留中国台湾地区渔船,冲之鸟礁问题再次引发各界关注.以《国际海洋法公约》为视角,明确冲之鸟礁是岛非礁的本质属性,据此得出日本关于该岩礁可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是非法的,也是损害和平、安全以及业已形成的海洋秩序的结论.
简介:南沙群岛中目前有驻军的岛礁数量为51座,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中国分别占据其中的29座、8座、6座和8座。中国驻军岛礁位于南沙群岛核心部位,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利"优势,可充分借此优势将中国南沙人工岛规划建设为南沙海域的行政管理中心、交通枢纽、渔业基地和油气基地,并附以一定程度的军事建设为南沙海域安全提供保障。我国驻军的美济礁、渚碧礁、永暑礁互为犄角,且现已建设成南沙最大的人工岛屿,在此建设军事基地能够有效地监控和维护南沙海域的海空安全,并且可以同步建设为我国开发南海中建南盆地、万安盆地、南薇西盆地和礼乐盆地的石油开发与保障基地。建议采取"西进东出"的策略,以永暑礁作为西进的战略基点,抢先进行南沙西部深水油气的勘探开发作业;以美济礁作为东出的战略基点,强化对南沙东部的无人岛礁的控制,同时加快对南沙东部渔业资源和礼乐盆地油气资源的开发进程。
简介:近年来,南海问题持续升温。尤其是菲律宾于2013年1月22日向常设仲裁法院提请南海仲裁案,宣称中国对南沙群岛中部分岛礁无法以占有方式拥有主权,也不能享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实际上,国内法中物权概念"占有"进入国际法领域之后,虽变异为占领、所有和占有,但都与领土问题有关,且并无统一的适用规则。经过考察,国际法院或仲裁庭对群岛采取整体占有抑或分割占有方式,确定基准的顺序依次为地理标准、历史标准、有效控制标准等。从"历史证据/有效管辖/条约"三维标准的逻辑来看,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主权始终建立在整体占有理论基础之上,分割占有方式并不能适用。由于岛礁能否占有属于领土主权管辖事项,不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释或适用问题,因此仲裁庭作出的对菲律宾相关诉求拥有管辖权的裁决缺乏法律效力,对其所谓实体问题裁决理所当然"不承认、不执行"。
简介:近年来,铁路工程建设规模一直保持高位水平,是保持我国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基本支柱,需要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才能对其进行更加标准化、精细化的管理,才能更好地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但铁路工程建设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参与方众多,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强、结构复杂的系统工程实现铁路工程建设信息化,是对我国铁路建设的全面革新,也是对我国铁路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更是实施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的关键支撑目前,我国铁路工程信息化建设水平还处在起步状态,鉴于此,多方面分析铁路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参与铁路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优化工作模式,找出工作重点,进而更好地推进铁路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