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 20 〕 84 号, 以下简称 84 号文 )后,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入到最后冲刺的关键时刻。为积极响应自然资源部 84 号文 件精神,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全国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都在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探讨解决。本文对此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发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是由经济、历史、社会、文化多方面原因造成。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地带来的农民财产性收入受损、人地矛盾激化、生态和社会等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农村闲置宅基地在利用过程中存在传统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具有局限性、市场流转机制不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不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备的问题。通过对德国、日本以及荷兰乡村闲置土地利用的实践考察,其特色发展、合理融资、生态保护给我们提供了有益启示。我国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利用应从多策并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构筑有序的市场流转机制、建立完备的配套政策法规以及构建系统的风险防控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为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优化土地利用率,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帮助。
简介:摘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法律学术研究者探讨的热点话题。最近几年,在我国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为核心的纠纷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不仅影响农民财产安全,还给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基于此,文章从多个角度与层面就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简介:摘要:为了更好的破解“三农问题”,实现乡村现代化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一伟大的决策通过坚持乡村差异化原则实现乡村多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城乡一体化制度体系创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实现乡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关键支撑。在新时期实行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时代需求的策略,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简介:摘要:宅基地因其承载着农民的生活居住、风险保障、归属承继、支持生产、情感寄托及资本化等多重功能对于中国农民具有非凡意义 [1]。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其中一部分农民在城市安家后遗留下大量闲置的宅基地与农房。受现行宅基地制度的制约和“落叶归根”传统观念的影响,这些宅基地与农房难以实现公开合法合理的流动,成为了沉睡的资源。同时,随着农民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宅基地作为农民帮助维持生计的社会保障功能在不断弱化,而其作为农民重要不动产的经济价值在不断凸显。 2018年,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针对农村大量闲置、浪费宅基地这一沉睡资源,提出要探索其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并要求推进“房地一体”登记发证,此举的目的在于通过显化宅基地及农房的财产价值进一步促进宅基地的合法合理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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