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公安监所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是一个核心主题,它是人类近现代文明进程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也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窗口.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公安监所比较封闭,学界及公众对监所的了解甚少,直至“躲猫猫”事件发生,社会各界充满了对监所在押人员人权保障问题的批评.为此,笔者实地考察了部分监所,围绕在押人员饮食、居住环境、医疗卫生、会见权等基本权利对监管民警和在押人员做了调查和问卷.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公安监所在押人员无论在饮食、居住、医疗、会见等权利保障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与国际惯例和相关的国际标准相比尚有距离.为此我们还应在在押人员饮食标准、居住面积、医疗水平和会见权的保障方面进一步努力,提高我国监所在押人员权利保障的水平.
简介:始于200年前的社会现代化进程使传统的、以家庭为基础的教育遭遇了严重挑战,自此受教育开始成为普遍的公民权利并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由于现代教育是在家庭之外,通过某种国家化的组织形式来实施的一种以同一性为基本特征的人才培养方式,因此它必定会与沿袭了数千年的家庭的或民间的教育传统构成冲突,使受教育权利的表现形态出现复杂的情况。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开始强调教育对于自我的意义并提出各自不同的教育诉求,教育发展正进入一个以多样性为特征的新阶段。学习权说的出现表明受教育权利内涵的拓展开始为人们所意识并获得了一种确定的法理形式。一种以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为基本特征的弹性学习制度正在萌芽,它贯彻学习者本位的新理念,强调知识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体现对差异性的尊重与适应,追求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和种类以适应个人发展的独特性。
简介:作为社会身份和政治资格的人权在儒家“孔仁孟义”的思想体系中被表达为“內圣外王”之道,其在“修齐治平”的实现程序之中又以“公私之辨”和“义利之辨”标志出政治伦理原则和“以德限权”的社会治理特色。儒家以“公权利”揭示人的自然权利,以其公平性和自然性引申为人的道德权利;再以道德权利为基础推演出人的政治权利,而“私权力”则仅为政治权利的异化形式,其极端化的结果就是“以权谋私”,后者因其“侵害公权利”的实质。儒家的人提倡以“道德权利”加以限制,故称为“德治”。儒家的道德权利与政治权利不仅影响了中国社会的思想和制度传统,而且其思想特色通过“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三个代表”和“三为”等原则亦被创造性地运用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治国理政事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