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预算管理制度是我国财政管理的最主要、最基本的制度之一,是财政管理的核心,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总闸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财政改革的关键。 地方按中央要求都在不同程度进行着预算管理制度的变革,向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前进,但推进变革的过程中,因有着各种客观的、主观的等多方面复杂情况,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还不完善,本文就地方基层在预算管理制度变革中了解的情况,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和现状进行简单的论述与分析。
简介:(一)中央财政主导推动下的债务预算管理。目前财政部统一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国债转贷、外债转贷和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三部分。1.国债转贷。1998年为了扩大有效内需,确保经济增长达到预定的目标,国务院决定增发一定数量的国债,并将其中一部分转贷给地方政府使用。由于国债在中央层面一直纳入预算管理,转贷给地方的国债也自然地纳入一般预算管理。财政部专门增设了“增发国债支出”预算科目,用于反映用本次增发国债资金安排的支出。本次增发的国债转贷,一律通过专户办理;上级财政转贷下级财政时,通过上下级往来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