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十月革命之后,苏俄为应对复杂纷纭的国内和国外威胁,巩固新生政权,维护农民利益,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在列宁领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政策,在土地使用权方面做了细致的探索,在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构建方面也做了有效的实践;然而,发生在同时代的中国,随着内战的爆发,在中国共产党党中央的指示下,刘少奇、朱德、任弼时等同志紧急召开西柏坡土地会议,进行了浩浩荡荡的土地改革,制定了土地纲领,允许土地典当、转让、出租等,成立了贫农会、基层人民法院等机构,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和物资基础。苏俄和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土地政策在发生的背景和内容上具有共性,而且都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是对马克思主义土地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推动了农村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对当今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快土地流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为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因此,值得我们去研究。
简介:摘要属地化工程管理工作是贯穿整个项目周期,从项目建议一直到工程竣工投产,在电网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中,会发生大量的外部事务,成为电网建设管理不可分割的部分,有的工作时间周期长,需要经过现场勘查,数据整理、复核、编制报告、评审等过程。成功的属地化管理在政府、电网企业和相关者利益者之前起着衔接作用,如何利用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巧妙的方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预防和减少工程进行的不稳定隐患,成为促进电网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针对电网项目属地化管理工作面临的诸多问题,本文以嵊泗海岛特色电网建设的特殊性为依托,分析了电网建设项目属地化管理工作的现状,研究创新推进措施,力求项目真正做到“可控、在控、能控”。
简介: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从字面理解就是针对不同的区域采取有差异的土地利用政策。首先,之所以采取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是基于各地区在土地利用条件上存在明显差异;其次,实行差异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是“加强各类主体功能区域的土地利用调控”的一个手段。从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大改革方向来看,真正的差别化土地利用与其他市场中的差异化经营有着共同的本质,即资源的使用者会利用自身掌握的各种资源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资源利用方式。但是由于政府管理体制、产权以及税收制度等各种改革还没有跟得上区域发展脚步,所以无法实现管理和产权制度大框架一致并且稳定的基础上发挥用地者个体差别化利用土地的模式。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区域发展带动全国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土地作为发展的基本资源,区域的发展就从土地的运用管理开始发展,但是由于相关的基础研究不到位,使得目前我国土地政策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从而也影响了区域的整体发展。本文就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来写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框架的构建。
简介:新的一年,前几期来跟大家聊一聊一个“哲学”一点的问题:在交通领域,什么样的政策是好政策?从调控机制上来说,公共政策可以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管制型(Regulatory)政策,另一类则是市场型(Market-based)政策.管制型政策即设立明确的标准,所有人都必须达到这一标准,比如在国五标准中,规定在工况测试中每辆车行驶一公里各种污染物的上限是多少,然后所有仍在销售的车型都必须在每一种污染物上都达标;市场型政策则是利用某种价格机制进行市场调节,根据外部成本/收益的大小,收取不同的费用,或者进行不同额度的补贴,比如燃油税就是典型的市场型政策,烧的油越多,就说明使用的道路资源越多,造成的污染、拥堵和道路损耗越多,从而鼓励人们少开车,或者购买更经济节能的车辆.
简介:1、《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4号),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进行规范,并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以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开展尽职调查。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不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无需要开展尽职调查。
简介:近年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与州、领地政府在幼儿教育与保育领域进行了广泛合作。合作的驱动因素主要有:在该领域,双方的角色与职责多有重叠;纵向财政不平衡,导致州与领地政府对联邦政府产生财政依赖;幼儿教育与保育具有全国重要性。合作主要在学前教育普遍入学、质量管控、土著儿童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展开。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若干挑战,如高度纵向财政不平衡带来负面效应、政府的财政压力较大以及绩效公共问责受到掣肘等。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与州、领地政府在幼儿教育与保育方面的合作为我国的学前教育工作提供了若干启示,包括:加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学前教育合作、明确双方的角色与职责、合理安排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