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房地产企业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营改增政策,如何有效调整公司的经营战略、组织模式及核算体系以适应"营改增"政策的新要求等等均是房地产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目前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发的老项目,已达到应主动进行清算或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进行清算的条件,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部分房地产企业对营改增实施后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收入项目、扣除项目的认识还有一些盲点。笔者立足工作实践,就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几点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