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勤作为、出实招、洽懒政、求实效、明责任、严考核,形成多方参与、上下联动的督查督办工作格局,推进督查督办工作上水平。

  • 标签: 督查督办工作 国税 国家税务局 工业园区 多方参与
  • 简介: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国税局牢牢把握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章制度,坚持服务税收大局、服务基层一线,近三年来每年政府采购金额约6500万元,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约4500万元,资金节约率约12%。同时,注重探索政府采购新方法、新形式,

  • 标签: 青岛市国税局 政府采购法 山东省 工作流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 服务基层
  • 简介:文化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是精神之源,对于一个行业则是活力和灵魂。国税文化是国税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在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中创造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是以税收制度、税务管理、税收服务、税收物质现象及税收成果为载体的文化,是一种高层次的科学管理模式。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山东省枣庄市国税局肩负着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职责。

  • 标签: 国税局 税务管理 精神财富 科学管理模式 国地税 财政收入
  • 简介:2015年4月30日财税[2015]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各级国税、地税机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已经顺利完成了2014年全国税收调查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4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 标签:
  • 简介:2015年4月30日财税[2015]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在湖南省长沙市联合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做好2015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 标签:
  • 简介:国务院法制办于2015年公布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新增“税额确认”一章。使得税收程序更为清晰合理。进步意义值得肯定。但在新旧制度的继受与发展层面仍值得检讨。为此,本文从我国的制度实践出发,主张重塑既有的税收核定概念,将其打造为我国的税收行政确定制度。税收核定应该被定位为一种行政确认行为。以此解决纳税评估内外混淆的弊端。在确立税收核定概念的基础上,有必要厘清其与推定课税、税务调查之间的界限与关联。在行为的类型化层面。考虑到税法的特性并借鉴国际经验,构建起以预先核定、简易核定.欠税核定和预险核定为内容的体系。

  • 标签: 税收征管法 行政确定 税收核定
  • 简介:近年来我国税务文化建设在弘扬税务文化精神、提升行业形象等方面取得成效,但也存在诸如思想认识、文化特色方面等问题,因此要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内外传播、交流与合作,以塑造团队精神为重点、以干部自我管理为目标、以激励约束为手段、以营造环境为抓手建设税务文化。

  • 标签: 税务文化 成效 问题 建议
  • 简介:税收法定原则是财政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一个重要支点,但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财税往往是民主、法治的突破口,税收法定主义旨在实现良法善治、落脚于维护公民权利。税收立法应与当前改革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稳妥推进。新设立税种可直接由全国人大立法,同时,加快现有"条例"上升为法律的进程。在法律框架下、全国人大授权范围内,政府仍可制定规章、解释与细则,并相机抓住改革的时间窗口,协同推进各项改革。

  • 标签: 税收法定 国家治理 良法善治
  • 简介:高州市GDP历来一直走在相邻县级市的前列,但从近五年经济数据和国税收入指标来看,尤其是与相邻县级市比较后发现,无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高州市的经济优势都正逐步丧失或已被赶超.主要原因是高州支柱产业皮革毛皮行业的衰退,以及传统企业居多,创税能力低等.为此,建议高州市宏观上要继续发挥农业优势,依托工业优势,大力振兴第一、第二产业;微观上加大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执行新标准促皮革皮毛企业转型升级,振兴支柱产业.

  • 标签: 高州 经济发展 国税视角
  • 简介:2013年12月,财政部制发了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制度遵循政府会计改革目标,核算要求从重点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转向既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全面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最主要的变化是扩大了双分录核算范围,增加了基建数据并入“大账”的业务内容。为了将新会计制度有效贯彻落实到国税系统近4000个基层单位,我们在全面分析新制度业务难点和国税系统会计核算管理优势的基础上,确定了“创新方法解难点,提升手段促管理”的解决思路,在遵循财政部新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将行政和基建的会计科目和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形成了符合国税系统特点的会计制度,并据此修改了国税系统统一的网络财务管理软件。

  • 标签: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国税系统 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会计改革 会计处理方法 财务管理软件
  • 简介: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成为与征管业务同等重要的税收工作组成部分。当前税收征管理念的变革,由管理为主、服务为辅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强调纳税服务对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重要意义,在此方面,信息技术依然可以发挥关键作用。以宿州市国税局的征管实例为缩影,论证税收管理信息化可以成为未来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最终实现信息技术与征管业务的完美融合。

  • 标签: 税收管理信息化 信息系统架构 功能定位
  • 简介:从夏朝到清朝,各朝代的建立、税制的出台、税赋的征收,其背后贯穿着元规则、正规则、契约论、代理制。在皇权税制的正规则之下,在契约一代理的动态税赋征收机制之中,伴随着皇帝、官员腐败的潜规则运用,是利益支配下,潜规则附着正规则,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皇帝、官员、百姓之间的一场利益分割的博弈。并且每一次朝代的更迭都伴随着上一朝代税收实现的终止和下一朝代税收确立及税收实施的开始,朝代与朝代相连,皇权税制之下的契约一代理税赋征收机制中的潜规则以朝代为周期周而复始循环。

  • 标签: 契约 代理 税制 原规则 正规则 潜规则
  • 简介:蚌埠市国税系统2012年启动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人力资源不足、配置不优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关键是人,是人才。应从以下方面培养调动税务干部成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建立公务员分级分类管理,打破大锅饭;建立有效的轮岗制度;建立科学的培训制度与学习激励机制。

  • 标签: 人力资源 税源专业化 分级分类制度 轮岗制度 培训与激励制度
  • 简介:跨国电子商务的出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但也对我国税收管辖权制度造成了巨大冲击。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本文针对跨国直接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流转税与所得税税收管辖权制度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重新界定货物来源地判定标准,扩大劳务来源地内涵,将支付地作为来源地的判定标准,适当调整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用“常设机构”取代“场所、机构”,拓展“常设机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等建议。

  • 标签: 跨国电子商务 税收管辖权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 简介:随着社会对人才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具体化,不同学科的学生对同一课程的知识需求是不同的,因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区别对待。本文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为例,在分析三类学生对中国税制课程诉求的基础上,找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如何帮助学生形成对课程的正确认识,如何加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如何完善集体备课制度的解决方法。

  • 标签: 学生诉求 中国税制 教学改革
  • 简介:非居民企业股权间接转让存在许多隐形的税务问题,各国的税制差异为企业避税筹划留下很大空间。在近几年的稽查案例中,不仅关联交易存在较高的纳税风险,在非关联交易中,税务机关也开始注重审查交易实质,并调整相应的交易价格。信息不对称始终是征管过程中阻碍税务机关搜集信息、及时有效监测的最大障碍。实现信息同步与共享是打击国际避税、捍卫一国税基的当务之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与“金融账户信息主动交换共同申报标准”(CRS)的推进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指引。

  • 标签: 非居民企业股权间接转让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反避税 信息共享
  • 简介:一般反避税条款的立法,应系用以补充税捐立法过程无意识的规范漏洞,而非作为稽征机关填补税法的结构性缺陷的借口,动辄援引一般反避税条款,进行大规模查税猎漏,很容易衍生架空税捐立法程序的结果。本文介绍台湾地区、日本及德国税捐规避防杜法制,其中台湾地区与德国设有一般反避税防杜条款,惟实际执行上前者较为积极,目本虽无一般反避税条款,然部分实务操作迂回透过民法通谋虚伪理论,否定税捐规避行为。本文认为,一般反避税立法的实践尺度,实寓有法律价值抉择的深刻意涵——“扩大实质课税来防堵刻意的规避安排,放宽税法规范密度,来维护稽征秩序”抑或“贯彻依法课税,保障对法律文字的合理信赖,遵循经验法则,不溢脱社会通常观念,同时敦促修正不合时宜的税法规定”。

  • 标签: 所得税 税捐规避 一般防杜条款 特别防杜条款 违法逃税
  • 简介:教育部召开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引向深入,12月5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召开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他强调,要不断深化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理解,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以好的作风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落实全会对教育工作提出的任务,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持续引向深入。

  • 标签: 动态 直属机关 依法治教 党组书记 办事能力 教育工作
  • 简介: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遵照执行。通知内容共19条,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遵循高考基本原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做出明确规定。

  • 标签: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动态 考试管理 残疾人 合法权益 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