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不协调、不团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关系错位。村委会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村里的重大决策不让党支部知道,有的甚至要踢开党支部“独立”工作。二是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对村民自治不理解、不支持,作风霸道,把持村务不放,把村委会当作“摆设”,使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不能发挥。三是各自为政,相互对立,“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四是争权夺利。有些党支部和村委会都想独揽“财权”、“人权”,互争“签字权”。有好处的事争着管,得罪人、费力不讨好的事互相推诿、扯皮。五是工作中不配合,不支持,互相挑刺,找碴儿、看笑话。六是培植各人势力,煽动宗族、派性,互
简介:摘要目的探索器官捐献与法医鉴定的协调与实践,阐明并有效化解公众视角中两者之间的概念与矛盾冲突。方法由于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涉及责任认定等事宜,需要法医提供鉴定文书,故使家属对器官捐献产生疑虑,并陷入抉择两难。分析4例因交通事故患者逝世后进行器官捐献的案例。最终导致器官捐献意愿受阻。结果供者临床病历数据资料为法医就原发性、继发性损伤及并发症与死亡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分析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器官捐献和法医鉴定两者之间并不冲突也不矛盾。结论建立有效的供者法医尸检管控策略,完善相关法规与流程,并进一步明确器官获取组织(OPO)及法医工作者在器官捐献及相关案件中的工作范畴与职责,为供者家属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及司法解析,可以有效消除家属对器官捐献的顾虑及排斥,促进我国器官捐献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