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G市LG区的发展是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生动缩影,该区超过一半人口是异地务工人员,《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实施给异地务工人员相关案件的法律实践带来了新的挑战。以LG区的实践为例的实证研究表明,异地务工人员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工作呈现出逮捕措施适用普遍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虚置化、捕后判决轻刑比例高而缓刑比例低等特点。异地务工人员犯罪逮捕率高位运行.主要缘于办案理念存在偏差、法律对逮捕必要性规定过于宽泛且存在歧视、缺乏有效羁押替代措施、逮捕必要性证明机制缺失等原因。为此,在理念上,首先要实现逮捕功能的价值回归,坚持程序保障性与适用的例外性;其次要坚持逮捕的平等性原则,非本地户籍不能成为适用逮捕的简单缘由。在具体措施上,应当统一认识,制定异地务工人员刑事诉讼适用规定;改革办案程序,推行诉讼式、全程监控式、法律文书说理式的审查逮捕工作模式;进行案件分类。加强对轻刑案件的逮捕必要性审查;协助建立"非羁押诉讼基地",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总之,基层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新刑诉法精神和具体实际,作出基层机关对法治进程的细微却积极的回应。
简介: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在社会和生活当中很多方面都已经产生了非常大的进步,在部分领域也已经取得了较为优越的成就,国家居民水平也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的改善和提高中。但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仅只有好的产物,也存在这一些潜在的消极的影响。在事业单位的服务性行业当中,医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巨大的压力。近几年来,医生和患者冲突的不断增加,医生与患者的矛盾已经慢慢演变成一中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种矛盾不仅仅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怎样才能够处理好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重新建立起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信任和认可、对医疗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是对医院政工人员的考验,同时对医院的政工人员的要求也提高了[1]。对医院政工的管理方式成为医院管理工作中较为重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