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并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得到承认 。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污点证人刑事豁免作出相关规定,但司法机关一直有尝试性的运用其解决某些案件。在法律规定依然空白和实际需求愈来愈大这二者存在矛盾的大环境下,建立污点证人刑事责任人豁免制度尤为重要。
简介:内容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中国社会进入了全新的时代。新时代下,社会矛盾由过去的物质、精神匮乏转变到美好生活的需求不平衡,利益诉求复杂化,社会阶层多样化,家事纠纷多元化。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单元。家庭的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影响家庭和谐的因素很多,但家事却是最为关键也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除法律外所能够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公证在家事纠纷处理上,具有沟通、证明、监督等诸多功能,是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多元化途径之一。随着家事矛盾纠纷的增多家事公证业务量也越来越多,家事公证系统化发展,成为推动家事公证稳步发展的重要举措。探索家事公证之发展是摆在公证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简介:摘要:民法典首次确立了居住权,以赠与合同、协议等形式出现的文书,实践中通过公证证明能使之更符合法定内容和形式的要求;而且,公证职能的发挥对订立人真实意愿的考量、文书效力的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等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居住权制度、居住权协议内容等方面阐述了居住权协议公证办理的相关内容。
简介:【摘要】儿童证人是证人中较为特殊的群体之一,与普通证人相比,他们对自身身心发展水平、外在社会关系、庭审环境等较多因素的影响更为敏感,所以证言的真实程度时常备受司法工作者与社会大众的质疑。因此研究儿童证人证言真实性的影响因素、探索提高真实性的可行方法,具有现实的迫切性与极为重要的意义,十分有利于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的双赢。
简介:摘要:新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公证机构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应该积极的探索、实践,不断创新我们的公证法律服务形式,为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贡献力量。
简介:摘要:在以往的不动产继承当中,由于需要向公证部门提交具有法律效益的基层公证书,所以也使得整个不动产继承周期大大延长。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并不能得到相关的公证证明,这也使得继承人无法顺利得到其自身的不动产继承权。所以,为了方便不动产继承的流程开展,国家在近年来取消了强制公证,并允许未经公证的不动产继承的出现。这一措施的出现为我国各地区的不动产继承提供了便利,也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的工作效率。不过,未经公证的不动产继承业务虽然十分方便,但当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因此为了保证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顺利进行,本文分析了未经公证的不动产继承登记证的业务难点,并尝试针对其不足提出了对应的应对策略,希望能够给相关工作人员带来帮助,也能为合法继承人带来一些继承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