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司慈善捐赠的具体制度设计应体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现行《公司法》虽然明确引入了公司社会责任,但对公司慈善捐赠行为却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完善公司慈善捐赠立法,认定公司慈善捐赠,捐赠决策权的主体,确定捐赠的数额,不合理捐赠的撤销,从而在公司捐赠中达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
简介:<正>目次一、问题之提出二、公司慈善捐赠的正当性证成三、利益均衡———公司慈善捐赠多维度法律规制之逻辑起点四、公司慈善捐赠的多维度法律规制五、结语一、问题之提出我国现行《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担社会责任。"该条关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则性规定,从宏观上消解公司慈善捐赠的合法性危机。公司法在总则部分旗帜鲜明地提出这种对司的社会责任承担的要求,在全球公司法中尚属首次。学界普遍认为其对世界公司法的一大贡献。②但是该条规定原则性有余而实践性不足的点,并不能为公司社会责任项下的公司慈善捐赠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