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上市公司参股银行对不同终极控制人的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以揭示在股东—债权人代理冲突下,不同终极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参股银行后在银行对其不同的外在约束下所产生的对公司投资行为的不同影响,并基于中国沪深股市2009—2012年间150家参股银行的公司共600个观测值的平衡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随着公司持股银行的比例增加,对银行业金融资源的控制能力增强,可以抑制公司的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行为,投资扭曲减少;终极控制权为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参股银行之后面临银行的软约束使其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现象更严重,而非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参股银行后其投资行为受到银行的硬约束,则可以有效抑制其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研究结论为上市公司低效率投资现象提供了一种解释,同时也为监管部门设计约束政府干预公司经营行为的机制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依据。
简介:本文采用部分可观测的BivariateProbit估计方法,对2001年至2009年中国1729家上市公司进行回归检验,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降低了公司违规行为倾向,同时增加了公司违规行为被稽查的可能性。该结论在控制了机构投资者变量内生性的因素后仍旧稳健。进一步研究表明,相比公司经营违规,机构投资者对信息披露违规倾向的影响更强。另外,相比证券机构投资者,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持股的公司中违规公司比例更低。除此以外,机构投资者对公司违规的抑制与检举作用并不受其它公司治理变量的影响。本文的研究表明中国机构投资者在预防与打击上市公司违规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也为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提供了治理和防范企业违规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