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地方政府职能的日益庞杂,许多本来由地方政府直接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监督管理工作逐渐发展演变成成为由其他政府社会福利组织,主要的还是第三行政部门成员来直接承担。公共服务物品的消费供给管理模式也由原来单一的通过政府部门提供——企业群众群体消费,扩充为通过政府/第三服务部门/企业市场主体提供——企业群众群体消费。公共管理文化艺术服务本质上也只是公共文化产品的一种,随着我国现代公共管理文化艺术服务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政府不再一定是公共管理文化艺术服务的惟一直接供给者和主体,许多公共管理文化艺术服务不一定是主要由上级政府或者有关服务部门直接收费提供,可以由地方政府直接付费,外包给其他各类社会公益组织或其他个人直接提供,政府只根据需要充分扮演好监督者的重要角色,确保公共管理文化艺术服务以一种高效低质量、高效率、低成本、公平的服务形式得到提供。这种创新方式不仅可以有效让公共教育文化产品服务的广大消费者们享有更多自由权和选择权,更好地充分满足当前新形势下公共教育文化产品服务产业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发展需求,形成公共教育文化产品服务产业发展的革新机制,形成透明的公共教育文化产品服务市场竞争机制。
简介:公共服务购买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政府职能转型而再度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其中潜藏的风险事关购买成败而成为政策创制的关键环节和学术研究的焦点课题。国外学者主要着眼于公共服务购买本身存在的瑕疵和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理论状态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偏差,探讨风险作用下公共服务购买这一制度的有效性。国内学者则较为明确地提出了公共服务购买风险的概念,并围绕风险识别及其防控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探讨。虽然当前的研究构建了一些较有解释力的理论,但研究方法有待更新,研究深度和广度亦有待深入和拓展,需要作出有关服务购买实际运作过程的大量的、细致的素材描述和追踪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和发展出有力的分析概念和解释框架。
简介:政府购买服务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政府购买服务经历了从点上的探索到面上的逐步规范,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逐渐向中西部地区拓展的历史过程,已经取得不少成绩。但实践中还有一些关键性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和规范,如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购买服务的程序以及后续的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管,分别涉及到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真正解决好政府和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如何定位如何协调的问题。政府应当将主要精力放在制定好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标准,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加强监管,提升购买服务的质量等问题上。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按照公开、透明和高效的要求,进行竞争,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