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制度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制度体系是基础。健全党内制度体系,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候选人产生程序,规范差额选举,配套相关制度;完善党内决策制度,健全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制度,细化工作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和完善决策的纠错、评价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智库等平台,创新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党内外监督制度,在党内监督方面,强化监督意识、加强制度设计、完善监督体制、健全监督机制,在党外监督方面,加强民主党派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细化并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完善权利救济制度。
简介:<正>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这一村民自治组织形式,最早出现在广西罗城县、宜山县一些乡村。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立即受到党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1982年公布的《宪法》第111条中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3次会议正式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正式确定了村民自治的原则及其框架。党的十五大以来,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地党委和政府以推行村务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目前,全国388.2万个村委会由选举产生,占村委会总数的95%。除一些地域偏远,民族、宗教情况特殊的地区外,全国有条件进行村委会民主选举的地方,基本上采用了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的办法。选举的规范化程序和民主化程度一年比一年高,选民参选率也一届比一届提高,目前已达90%以上。每届选举约选出400多万村委会干部,原任干部的落选率全国平均约为10%,不少省份达到15%—20%,有的省高达25%。根据各地的经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