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儿童是家庭的瑰宝,民族的希望,国家的基石,社会的明天。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是最大的政治问题与国家的最高利益。中国是世界上儿童数量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儿童与社会、国家与儿童、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儿童的关系成为公共政策、社会政策与福利政策议程的核心议题。本文首次全面、系统描述分析1949年以来当代中国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儿童福利制度发展阶段与基本特征,儿童福利政策框架内涵与基本特征,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与福利服务内容,儿童福利政策研究议题与理论争论核心议题,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障碍与制度创新基本思路,构建和谐社会与重构现代儿童福利制度框架等议题,以期描绘一幅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服务体系总体性图画,评估儿童生存发展现实状况,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创造幸福美好生活奠定基础。
简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议题的实质是国家政治智慧和责任承担,关键是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及其政治决定因素,核心是国家福利责任承担与政府的行政管理。更为重要的是,应将国家政治智慧、政治承诺、责任承担转变为国家行动议程和战略规划活动,将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政策研究、宏观战略规划、国家行动战略、制度化创新付诸社会实践。对此,应尽快创建“国家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局”,建立综合性和系统性家庭津贴制度,组建“中国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基金会”,制定《儿童福利法》与《家庭福利法》,加强社会立法与社会福利立法,组建“中国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协会”,加强儿童福利基础理论与比较政策研究,加强社会福利教育研究与培养儿童、家庭社会工作者,大力开展全国性、试验性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项目,开展全国性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运动等十二个国家行动计划与政策。
简介:摘要:孤残儿童是全社会重点救助的特殊对象,而孤残儿童的管理和登记档案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孤残儿童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能使儿童帮扶和援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开展。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技术及科技的不断进步和飞跃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已经充分的融入进了信息技术,而管理孤残儿童的档案工作也能通过信息技术来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同时,孤残儿童的管理和登记档案工作,可以使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侵害,从而使他们能更加健康安全的成长。
简介:与家庭有关的儿童悲剧频频发生,其指向的制度短板是缺乏顶层设计的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儿童的特性决定了儿童福利不单纯是普通社会福利,而是集合了物质保障和权利保护双重需求的一种特殊福利。目前依靠对“孤儿”的多变解释牵引中国的儿童福利发展已难以为继,缺乏清晰的制度设计目标使现有的儿童福利制度构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亟需儿童福利制度顶层设计。在儿童福利制度的框架设计上,以儿童的现实需求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原则作为指导原则,具体框架结构包括三部分内容:监护支持制度、监护监督制度和儿童安置制度。同时,要深刻认识到监护制度对儿童福利制度设计的影响。
简介:推进儿童福利立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儿童福利事故的频发、政策的转向与法制建设的滞后构成了中国儿童福利立法的时机。考量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福利政策、历史文化等因素,儿童福利立法宜选取普惠式、社会参与式、综合式的模式。推进儿童福利立法需科学定位儿童福利法、准确界定儿童福利法的内容并合理配比各主体间的义务。儿童福利法的科学定位既要考虑该法与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异同,又要兼顾与非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调适和衔接,以确立和维持不同法律的立法空间。儿童福利法内容的准确界定需在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法制资源的前提下调和相关制度的冲突,以发挥不同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协同功效。儿童福利法义务的合理配比要求明确划定国家、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边界,构建各责任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提升儿童服务供给的公平与效率。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综合护理干预在癫痫疾病患儿中的应用价值。方法选取儿童福利机构2020年3月至2023年4月的癫痫患儿134例,根据护理方法分为研究组(67例)和常规组(67例)。常规组接受常规护理方案,研究组在常规组基础上接受综合护理干预,比较两组负性情绪[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护理依从性、生活质量[少儿主观生活质量问卷(ISLQ)]、复发率。结果干预后SAS、SDS评分组间比较,研究组均低于常规组(P<0.05);干预后研究组配合诊疗、遵医嘱用药、定期锻炼、护理依从性总分、ISLQ评分较常规组高(P<0.05);研究组复发率低于常规组 (P<0.05)。结论在癫痫患儿的治疗工作中依据患儿发病类型常规采取抗癫痫治疗,根据患儿实际情况,开展综合护理干预,可提高患儿治疗有效率,减少不良反应。
简介:在倡导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当今社会,许多国家颁布了动物福利法。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动物福利法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日趋成熟。目前我国动物福利状况不容乐观,国民的动物保护意识比较淡薄,虐待动物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我国动物保护法体系存在不少缺陷,动物福利立法仍处于空白状态。中国成为WTO成员国后,动物福利问题很可能成为新的贸易壁垒。因此我们应当在充分考虑本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适时制定一部富有时代特色和民族精神的《动物福利法》。这样不但能提高国民保护环境和爱护动物的意识,而且能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以适应全球环境保护发展趋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