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上半年,性侵害少女案件纷至迭来。填膺,怒发冲冠;另一方面,扼腕叹息,悲歌嗟叹。春之花在无良摧残下调零!谩骂者有之,谴责者有之,反思者有之。一方面,义愤甚至有人悲观地感慨:恤幼之善在物欲膨胀中沦落,青从2009年的“习水嫖宿幼女案”,到2012年的“丽江嫖宿幼女案”,再到最近沸沸扬扬、引发网络舆情危机的“河南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强奸未成年少女”和“浙江永康嫖宿幼女案”,性侵害未成年少女的案件一次次掀起舆情风暴,把“嫖宿幼女罪”推入一轮又一轮的存废之争的舆论漩涡中。一个个看似孤立的性侵害未成年少女的犯罪案件,背后隐现着犯罪无良需求、刑事立法缺陷、刑事司法偏差等相互关联的逻辑链条。
简介:近年来,随着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愈加重视,我国儿童和青少年权益保护、犯罪预防工作日益增强,社会各界给予了愈来愈多的支持和关注,倾注了越来越多的心血。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作为我国第一部预防犯罪的专门立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意义,为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在该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立法上和实践中的缺陷开始逐一显露。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实践,揭示我国现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存在的缺陷,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提出一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