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的颁布施行为标志,我国刑事审判方式发生了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模式的转变.新刑事审判方式以控审分离、控辩对抗为基点进行构建,法官由原来的积极审问者变为保留一定职权,但倾向于中立、公正的裁判者.检察官与辩护方相对立,完全承担起追诉犯罪的举证责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诉方的控诉质量直接关系到刑事犯罪这一危害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的追诉效率,而确保审判前追诉活动的有效进行,依法快速、全面地收集证据,无疑是检察官在庭审中完成举证责任的前提.因此,现行对抗式庭审方式必然呼唤积极有效的追诉制度与程序.根据现行宪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一规定使得审前追诉程序中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是一种无主次平等关系.使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缺乏直接有效的制衡,甚至造成以侦查为中心的实际格局.实践中又过分强调了各自的独立性,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互相扯皮的现象,制约变成了"制泛",影响了追诉犯罪的有效进行.可见,分工负责基础上的互相制约关系必然造成控诉能量内耗,并且互相制约关系也未能阻止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等程序违法现象的屡屡发生.
简介:摘要:现阶段,在中国机械设备与工业技术发展趋势过程中,机电一体化成为了关键的发展方向,并且随着科学合理技术的不断发展,机电一体化对制造业持续发展具备更为明显的实际意义。机电一体化课堂教学作为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关键集信息内容、电子计算机、光、电等学科为一体,学生学好这一具体内容,既需要有极强的机电工程实践能力,同时也需要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水平。现阶段,机电一体化综合实践课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够,不能满足时期发展的需求,因而,应用项目教学方式开展机电一体化课堂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了。
简介:摘要:在目前机电一体化技术水准不断提升的情形下,社会发展当中针对机电工程专业人才要求相较过去也是越来越明显,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等职业院校就必须要对于自身在机电一体化技术技术专业教学等方面的观念和教学方式进行一定的改善和创新,使教学的方法和措施能够很好地紧跟现阶段时代进步的脚步。
简介:摘要: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院校的主要课堂教学,此课堂教学能够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技能考试的塑造。高等职业院校培育的便是具备高水平的技能人才,而此类塑造离不开实践教学。因此机电更专业的老师们必须在教学中,按照实际教学效果,构建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体系,依据此教育体系健全基地的建立,做到对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