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自1994年全面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按照“同一税法、公平税赋、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建立了地方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现阶段地方税管理存在着管理权过度集中,税种、税率僵化,财权与事权背离,征管机制不科学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制约了地方政府巩固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地方税改革步伐,科学界定地方税管理权限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中央和地方面前不可避免的现实问题。
简介: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一场重要思想变革和发展创新之激荡,是不断探索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与发展需求、发展阶段相匹配、相吻合的过程。尤其是商事制度改革五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一系列简政放权的改革措施,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营商环境得到大力改善。但是应当看到,在政府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在行政审批领域,还存在一些与改革相悖的现象和问题,以证照关系为例,虽说实行了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改革措施,但有的证就是减不下来,换“马甲”继续存在。这意味着市场作用的发挥还受到限制,政府参与、干预企业微观运行的情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需要加以改革和改变。
简介:税收管理体制是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制度,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管理体制的关键,也是完善分税财政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过程中,只有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才能寻求到中央和地方划分税权的最佳结合点,使集权不独揽,分权不分散,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一、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设想1、中央税收和共享税的税收管理权限由中央全部集中。中央税和共享税的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立法权、税目税率调整权、税种开征停征权、税收减免权,税收征管权完全集中于中央,以加强中央的统一市场的正常运行,增强
简介: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对服务贸易管理权限的规定确立了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互联网管理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以及国内规制等方面应遵循的准则。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对“在线赌博案”、“音视频案”的审理,进一步强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其成员互联网服务管理权限的制约。其中,零配额制度的确立使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的效力优先于其国内的非歧视性法律法规,技术中性原则的援引实际上扩大了各成员具体承诺的准入义务,而例外条款的援引也为援引国施加了证明义务。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我国在行使互联网管理主权的同时,应当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相关规则并重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案例确立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原则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