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是全国统一部署、全省统一行动的一次大型专项宣传活动。宣传、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充分发挥政府价格调控监管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解决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等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总结和交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探索价格法制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四川省物价局综合处和研究所联合举办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面向全省物价系统干部职工征稿,征文内容已另文下发到全省各地。希全省物价部门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籍此掀起一次学习《价格法》、宣传《价格法》、贯彻《价格法》的高潮。
简介:1998年4月26日为全国《价格法》宣传咨询日,为了使《价格法》能够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广西首府南宁市大张旗鼓地开展多种宣传活动。首府《价格法》宣传活动有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首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宁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做好价格法的宣传工作,具体要求宣传气氛浓、声势大、面广、卓有成效。同时,市政府还成立以了以副市长黎梅松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晓玲、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志波为副组长,各城区区长和物价局局长为成员的《价格法》宣传领导小组。副市长黎梅松通过南宁电视台向全市作了题为"提高法律意识,促进经济发展"的电视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各管
简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和保障,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正式实施为我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价格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十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以《价格法》为核心,制定出一批与《价格法》配套的法规、规章。逐步完善了价格法律规范体系架构,逐步实现了从“管价格水平”到“规范价格行为”为主的管理观念的转变,实现了从“行政管理”到“依法管理”的调控方式的转变,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简介:<正>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它反映着一定的生产关系,主要表现为商品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价格信号的正常显现和传递作用是市场机制得以健康运转的基本条件,而垄断行为的出现会打破正常的竞争秩序,使得价格机制难以正常发挥作用,甚至有学者认为一切垄断行为最终都以价格问题表现出来。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调整不可避免地涉及价格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其与专门调整价格经济关系的价格法之间的关系,自然也就成为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反垄断法与价格法冲突的表现,说明两部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并试图对如何协调冲突提出自己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