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原则,就是指建立、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那些指导思想和本质精神。对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至今为止的研究观点并不十分一致。譬如,有的著述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议行合一、社会主义法制、效能、公开性等。我认为这些概括是不很恰当的。例如,“议行合一”,如果我们不是从观念出发,而是从实际分析出发,就不能得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议行合一”的结论。又如,法制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它包括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有法可依,都能守法。把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活动原则,就不很确切。再说,效能根本不能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活动原则。
简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织形式,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已有明显改善和加强,在基层政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存在影响权力机关职能发挥的情况。如有的基层组织把处于民主法制建设一线的工作等同于行政工作的二线,乡镇人代会流于形式,程序、方法、内容等方面均不规范。党中央一再要求,要“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
简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简介:<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职权。第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举行,由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
简介: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发展是不断适应我国的国情需要而不断完善的,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