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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第397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并非特别关系法条竞合适用原则的重申,而是一种重法适用的指引和提醒,属于注意性规定;行为同时符合普通渎职罪与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以及行为不符合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但符合普通渎职罪构成要件的,可以转用普通渎职罪定罪处罚;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间存在竞合,必要时可将滥用职权的行为事实评价为玩忽职守罪;特殊渎职罪之间存在广泛的竞合,竞合时从一重处罚;渎职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敲诈勒索罪等相关人身犯罪、财产犯罪之间可能存在竞合,从一重处罚即可。

  • 标签: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竞合 界限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某学校的办公室有X、Y两人办公。在正式职员X离开办公室时,甲大摇大摆地走进办公室拿走了桌上的一部没有使用的电话机,刚来上班的合同工Y将甲的举动看得清清楚楚,但误以为甲是该学院的职员基于正当理由而拿走,故没有阻拦。甲的行为是成立抢夺罪、盗窃罪,还是抢劫罪?

  • 标签: 财产犯罪 敲诈勒索罪 抢夺罪 侵占罪 绑架罪 定罪处罚
  • 简介: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同时竞争与同时合作两种博弈均衡,博弈的结果是各大区域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加剧,使得区域内部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趋势加强

  • 标签: 之间竞合 地方政府 政府之间
  • 简介:  无论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有多大的作用,  2.区域内部地方政府的合作,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呈现竞争与合作共存的局面

  • 标签: 之间竞合 地方政府 政府之间
  • 简介: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同时竞争与同时合作两种博弈均衡,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竞争与合作共存的关系,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竞合关系主要体现为

  • 标签: 之间竞合 地方政府 政府之间
  • 简介:<正>刑法的竞合论(DieLehrevondenKonkurrenzenodDieKonkurrenzlehre)是刑法学上最复杂且棘手的问题。其中,因法条的错综关系而极易混淆的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区分,莫衷一是。二者的界限,一方面,以真假竞合的区分为前提,涉及罪数本质、不法内涵、同一法益、构成要件的评价等一系列关乎犯罪形态竞合理论的本体问题;另一方面,在行为单数的基础上,法条竞合犯和想象竞合犯所该当的犯罪数、所侵犯的法益数的差异还有有重要的刑罚适用意义。因此,法条竞合犯和想象竞合犯的区分,牵一而动及犯罪论、刑罚论的疑难问题,既是基本理论的推敲,又是诸多实践问题的根本,无愧于犯罪形态理论最为重要的问题。

  • 标签: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犯罪形态 法益 罪数 刑罚适用
  • 简介:<正>德国作为法条竞合理论的原产国,相对我国而言,其对法条竞合的研究与实践颇为成熟。回溯法条竞合在"原产国"的发展脉络,并将其清晰地呈现,可能会为我国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借鉴。虽说早在罗马法时代,对"诉"的竞合问题的讨论中,有法条竞合的萌芽。[1]但是,与我们当前讨论的刑法中的法条竞合有承继关系的,则是19世纪中叶德国刑法学界对法条竞合相关问题的一系列探索。

  • 标签: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法益 既遂 结果加重犯 毁损器物罪
  • 简介:<正>引言刑法竞合论(Konkurrenzlehre)处理之问题,系一行为实现多个构成要件(规范),对此复数构成要件如何进行整合适用,以实现对行为之完整评价,继而求得正确刑罚之效果。然竞合论者,诚为学理上之"百慕大三角"地带。百年来之理论纷争,不仅无助于理论之澄清,反而更使此问题陷入"令学者绝望,实务上无解"之境地。其中最为混乱者,当属假性竞合(法条竞合、法条单一、法律单数)与真实竞合中之想象竞合(观念竞合)各自之认定及其相互关系。盖竞合论之要旨,系属对进入刑法视野之行为如何适用规范,即如何实现对一行为充分不过度、不重复评价,亦即禁止过度评价((U|¨)bermassverbot)及禁止不足评价(Untermassverbot)之问题。故竞合论可谓对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实现刑法目的之最后一道步骤。处理真假竞合问题稍有不慎,定罪量刑之工作便满盘皆输。而事实为,对于真假竞合问题,我国当今之理论现状充斥着纷

  • 标签: 想象竞合 法益 行为概念 行为犯 重法优于轻法 法条竞合
  • 简介:现行刑法典中法条竞合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其根源主要包括语言、保护的客体、立法技术等多个方面。法条竞合的本质是刑事法律规范的竞合,不是法律条文的竞合。法条竞合有包容竞合和交叉竞合两种类型。对竞合法条的选择适用,应当遵循轻法优于重法原则。

  • 标签: 法条竞合 种类 适用原则
  • 简介:随着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网络融合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广电网、互联网、电信网三者之间的产业边界逐渐模糊,融合发展成为新的产业形态。IPTV就是广电网和互联网结合的产物之一,它整合了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的优势,将互联网的自由度与多元性融入电视,能够为用户提供实时点播、在线咨询、网络购物等优质的个性化服务。据市场研究机构PyramidResearch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世界上前三大IPTV市场(中国、法国和美国)用户数均超过了1000万,约占全球市场的53%,且我国以2300万的用户居于全球首位。然而,从家庭普及率来看,两欧和北美地区最高,分别达到14.4%和8.8%,而我国仅为5.7%(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家庭户口数为40151.7330万户),更是无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60%以上的普及率相媲美。

  • 标签: IPTV 广播电视媒体 香港特别行政区 网络购物 全球市场 产业形态
  • 简介:法条竞合的概念有多种,较为完整、正确的定义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法律的错综规定而同时符合了数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着交叉关系或从属关系的刑法分则条文,但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排斥其他条文适用的情形。法条竞合有从属竞合与交叉竞合两种类型。不同法律间的法条竞合时应严格适用特别法优先原则。在与想象竞合区别时,应理解为:法条间存在交叉或从属关系时为法条竞合竞合的法条间不存在上述关系时则为想象竞合

  • 标签: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适用 特别法 刑法分则 犯罪行为
  • 简介:迄今为止,法规竞合理论仍然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之中,而对其精准理解则是正确解释立法以及准确适用刑法条文的基础。由此,法规竞合应抛开“外观主义”的思维局限予以重新定义:法规竟合,是指由于社会生活利益或社会生活关系的包容,两个以上刑法分则条文所对应的犯罪构成之部分要件产生了内容上的包容而使得同一犯罪行为在形式上符合相应的数个犯罪构成,即在形式上符合相应的数个刑法条文,但最终择一适用而排斥其他刑法条文的情形。法规竞合的特征亦当在此新定义之下于“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要件”中寻求突破;当前法规竞合混乱无序的分类亦是法规竞合理论难成体系的重要原因,而以方向、层数以及构成要件数量之标准重新划分法规竞合恰是法规竞合理论完善的必由之路;法规竞合的理论特质与理论归属亦当重新予以定位,而从规范层面与价值层面剖析法规竞合之特质,并以刑法体系解释论定位法规竞合理论,法规竞合之理论特质与理论归属方可于刑法理论体系之中适得其所。

  • 标签: 法规竞合 犯罪构成要件 社会生活利益 包容 罪质
  • 简介:长期以来刑法学界聚焦于法条竞合类型的理论纷争,盖其根源在于通说未能澄清法条竞合的成立范围、划分标准与竞合类型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法条竞合的范围界定不仅是类型划分的前提,更是科学分类之关键,直接影响并决定着划分标准;划分标准则是法条竞合分类的基础,是识别、掌握纷繁复杂的竞合类型之关键。在竞合范围上,对同质犯罪构成与异质犯罪构成间能否发生法条竞合进行探讨,主张在中国刑法体系的语境下,仅在异质犯罪构成之间存在法条竞合的可能性;在划分标准上,应在形式层面和实质层面分别建构不同形式构造的划分标准,克服单纯采用逻辑标准或在同一阶段采用多重标准的弊端;在类型划分上,应该在科学厘定范围、合理划分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将法条竞合划分为从属关系、交叉关系与分解关系的理论学说。

  • 标签: 法条竞合 存在范围 划分标准 竞合类型
  • 简介:但却将想像竞合犯与数行为触犯数罪名的实质数罪相混淆,这也是想像竞合犯区别于实质一罪、实质数罪及法条竞合犯,想像竞合犯 想像数罪 法条竞合

  • 标签: 竞合犯 想像竞合 法竞合
  • 简介:青岛市十强企业,经过各自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几乎形成了一个共识——竞合。他们不仅发挥自身企业的优势引领商海,而且分别结合自己的特点,寻找强手联袂,到目前为止,均已与世界500强中的企业实现了市场竞争条件下的携手“竞合”,从而使自己的品牌更具市场竞争力。

  • 标签: 企业 竞争 合作 市场经济 品牌 利益
  • 简介:任务驱动型课堂教学是以建构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新型教学模式。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以完成一个个具体的任务为线索,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单个任务中,让学生以分组完成任务的方式领会学习的核心内容。这种课堂模式的推进,主要依靠小组间的合作与竞争。一、小组间合作与竞争的缘由及组织教学方式变革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和命脉,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只有通过教学方式的变革才能为鲜活。

  • 标签: 任务驱动型 课堂模式 学习小组 新课程改革 变革才能 方式变革
  • 简介:靠着少数元老的忠心耿耿,一家小公司在几年内迅速成长。但是,随着企业不断壮大,以及战略方向和经营模式的调整,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的改变却成为棘手的问题。结合本案,我的建议是:

  • 标签: “竞合” 老员工 经营模式 人员配置 组织架构 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