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以往对于人格权的保护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事后救济,此次《民法典》第997条规定的人格权禁令制度,使得人格权的保护能够进行事前预防,但是,《民法典》并未规定人格权禁令实现的相关程序,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的对接来实现该制度的功能;人格权禁令明显带有“争讼性”,故不能适用非诉程序;事前预防的功能定位使得追求迅捷性成为其制度的基本要求,因此也不能适用普通的诉讼程序;有部分学者提出要在《民事诉讼法》中新增一个独立的禁令程序,笔者认同此观点,但不可忽视的是,新增一个独立的程序就意味着要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修改之后,人格权禁令才能通过该程序来适用。但症结在于,在《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人格权禁令的案件必将大幅增长,此时其适用程序尚未修订完成,“无法可依”的局面如何解决?笔者认为,因为人格权禁令和诉前行为保全的功能有一定的重合,因此可以部分参照诉前行为的保全来适用,对于不能参照适用的部分程序问题,通过颁布司法解释的方式,相较之下能够快速解决此类案件数量的激增与适用程序模糊之间的矛盾。
简介:摘要:消防临时查封是国家赋予消防救援机构临时采取的预防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行政强制措施,直接影响被采取查封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切身利益,适用应当慎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临时查封的法律法规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和部位依法查封,实现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行政相对人的不利影响。消防救援机构对单位或者个人适用临时查封措施应当同时符合三个要素:第一,存在火灾事故隐患;第二,火灾隐患无法及时消除;第三,现存的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消防执法人员应当强化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做好消防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引导负有公共场所、设施消防安全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认真履职,提高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
简介: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相应地,我国的法律也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发展。仲裁是我国法律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关于临时仲裁的相关制度我国还没有进行完善的规定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然而临时仲裁有其独特的灵活性、高效性、保密性等优势,许多商事主体在发生纠纷时也希望有更多选择去解决纠纷。因此本文旨在对临时仲裁制度进行分析,并借鉴外国相关制度经验,使我国可以在当今社会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临时仲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