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治是一种合作性秩序,但同时也是一种对抗性秩序,这种秩序存在着秩序盲区、高成本和励讼等问题。引入礼来优化法治可以填补法治的秩序盲区、预防和过滤诉讼并适应中国国情需要。社会秩序存在第一性秩序和第二性秩序之分。第一性秩序是没有对抗和强制的社会秩序,如礼俗或宗教信仰所维持的秩序;第二性秩序是第一性秩序遭到破坏后依靠强力来维持的秩序,法治属于这种秩序的典型形态。第二性秩序需要通过第一性秩序才能完美地发挥秩序作用。礼让性秩序是一种无需强力维持的第一性秩序,是通过教化人的非理性的情感、情绪和习性来实现的秩序,它可以和法治相容并存,并弥补对抗性秩序的不足。把握传统礼乐文明的精神,建立适应现代文明的新礼俗,不仅可以接通中国传统文明的断脉,而且还可以使中国法治得到优化,彰显法治的中国特色。
简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一个内涵深刻、意义深广的重大论断,需要我们悉心思考、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历了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的当代中国第一次法律革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持续到当下的当代中国第二次法律革命,形成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其确定的内在目标,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当代中国伟大社会变革进程的法权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托;务实主义的法治改革路径:国家法治与区域法治的协调发展;中国法治国情条件的深刻反映。在当代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要确立中国法治发展在全球法治发展进程中的自主地位.坚定地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条件的自主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