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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英美文学中的存在主义属于是西方哲学研究领域。在文学理论研究中,存在主义是主要派系之一,用于对西方的文学作品进行研究。特别是研究当代的英美文学作品,注重存在主义研究极为重要。本论文针对英美文学中存在主义及其价值进行探究。

  • 标签: 英美文学 存在主义 价值
  • 简介:警察心理危机从表现、诱因和后果来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警察的心理危机具有特殊性、个体性、隐蔽性和长期性,给直接有效地干预和处理心理危机带来了挑战。伴随着心理危机,警察常常陷入关于人生目的和生命意义等人生问题的思考而不得其解,产生严重地存在性的内部心理冲突和焦虑。这种焦虑与存在主义心理的主题即责任、生命意义以及死亡有关。总体来看,警察心理危机是由于个体不适当地采用回避防御应对策略而导致的。

  • 标签: 警察 心理危机 存在主义 心理治疗 生命意义
  • 简介:方方在其新作《软埋》中延续了她小说中的存在主义思想,对自为与他者的关系、选择与自由的内涵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关注和思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与选择、彼此之间相互矛盾的关系与萨特存在主义的相关理论相印证,而作者方方在实现存在主义的基础上又对其进行了超越。

  • 标签: 《软埋》 存在 选择 自由
  • 简介:戈迪默来自南非,从小喜爱文学,文学生涯里几十年的坚持使她成为著名女作家,本文选《无人伴随我》为例,分析了孤独个体、死亡背影下的个体、困境中的反抗,以人物不屈于命运,主动追求梦想、实现人生的乐观积极的态度,展现了处于孤独世界里个体为获得属于自己权益而奋起抗争的观点,与存在主义的观点不谋而合。

  • 标签: 戈迪默作品 存在主义倾向 《无人伴随我》 浅析
  • 简介:络德睦教授的《法律东方主义》一书选择被美国妖魔化、贬值化和非法化的中国法进行讨论,试图揭示在对中国法进行异化过程中暗含的种族主义、霸权主义和殖民主义,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美国兴起的批判主义比较法研究的重要体现。但是,络德睦所提炼的“法律东方主义”现象内涵可疑,外延模糊,被“移植”到中国语境,会出现违背批判主义比较法学初衷的异化。而“东方法律主义”并不足以成为取代传统比较法范式的新范式。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东方法律主义 批判主义比较法 话语—权力分析法
  • 简介:东方主义在法律领域的复杂性需要丰富的经验性个案研究。对抗式的法庭审判是研究东方主义在法律领域活动的富矿。法律制定、法律史的书写、与知识财产相关联的世界体系以及其他不太明显的东方主义表达形式也应被纳入研究视野。除了对过去的、殖民地的东方主义加以关注之外,还要考察当今的、帝国中心的东方主义、自我东方主义以及其他新的东方主义形式。对于特定事件,可能存在多种东方主义解读。同一种修辞可能被用于相互排斥的不同计划。东方主义的叙事也可以被借鉴、分解或者混合。面对东方主义提出的严峻挑战,比较法要生存下去,关键不在于“迈出东方主义”,而在于建构一套对他者化操作之影响具有自觉认识的“合乎伦理的”比较法,以及对比较法和法律东方主义中常见的二元对立保持健康适度的怀疑主义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他者化 新殖民主义 比较法 怀疑主义
  • 简介:写作是条独行之路。作为学者,为澄明自己所思,为领悟难解之世,我们被迫走上这条道路。当从经年累月的案牍劳作中抽身而起,我们无疑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收获一众读者。让我无比受宠若惊的是,为本刊撰稿的这些读者竟如此用心。他们的文章都极富见地,其批评关切及其在实质内容和方法论层面提出的议题也颇为多样。遗憾的是,作为我对本特集的导读,受篇幅所限,本文并不允许我在此做出它们所应得的全面严谨的回应。

  • 标签: 东方主义 中国 法律 方法论 读者
  • 简介:20世纪著名的存在主义神学家[1]保罗·蒂利希(PaulTillich,1886-1965,也译作田立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三卷本共五部的《系统神学》因其庞大辉煌的体系曾被比作是像严丝合缝的金字塔连一个刀片都插不进去,从存在主义的角度阐述了对传统教义神学中的主题——上帝论、基督论、圣灵论、罪论、教会论和终末论的思想。其中,在对罪的阐述中使用'疏离'或'异化'、'恶魔性的力量'等来描述人类的困境,虽然与圣经和传统教义的表述不同,但对我们从个人和群体的角度来

  • 标签: 女性主义神学 存在主义神学 恶纠缠
  • 简介:一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中虚构了一个格拉多科学院,这个科研机构中的专家学者们凭着自己的奇思妙想做着各种古怪的试验,提出各种改良自然、社会和政治的方案。由于他们对自己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运作机制毫不了解,也丝毫不感兴趣,所以提出的方案丝毫无助于国家治理和民生福祉。[1]在去世前为《东方学》一书所写的新版序言中,萨义德把美国外交政策的智囊们比作格拉多科学院中的学者,他们试图向中东国家移植人造的自由市场'民主制','对于这

  • 标签: 东方主义 主义面孔 法律东方
  • 简介:摘要本文试图通过回顾粗野主义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历史渊源,阐述了粗野主义从西方到东方的推广过程,使当时一种狭义的粗野主义发展到广义的粗野主义,最后为当下的中国建筑实践提供一种即参考。

  • 标签: 粗野主义 狭义粗野主义 广义粗野主义 处理现实
  • 简介:在萨义德提出'东方主义'之后,这一研究视角给予各学科、各领域的学者看待东西方问题的新颖视野,从而在诸多领域丰富了我们的思考和理解。而络德睦教授的《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以下简称《法律东方主义》),同样展现了新颖的研究视角,在法学研究的领域为读者生动而精彩地讲述了一个'奇特但却几乎被遗忘的故事',并且从理论上向读者阐述了为何这个

  • 标签: 东方主义 东方评 中国美国
  • 简介:后殖民主义研究在文化学界逐渐传播开来,但在法学界尚不多见,尤其是在中国法律思想界近乎空白。络德睦新著《法律东方主义》将东方主义引入法律研究中,认为法律是当代西方构筑主体性不可或缺的部分,法律东方主义是欧美比较法学者无法避免的前见。中国不存在法律,或者说不存在真正的法律,这成为东西二元思维在法律领域中的典型投射。这一话语不但限制了中西法律知识视野,也影响了驻华法院和治外法权、排华法案等实践运动。络德睦的理论颇有助于反思并超越西方中心的历史观念和权力话语,推进多元法律文明的发展,树立中国法律思想的主体性。当然,在中国目前的语境下,对法律东方主义的过度强调,容易异化为狭隘民族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夸大西方法律文明的文化霸权,导致另一种不客观的学术判断。法律东方主义需要清理,但东方法律主义的探寻也必须建立在与西方文明的融汇对话之上。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东方主义 东西二元对立 殖民主义 文化霸权
  • 简介:解构是审视法律及其表层话语的一项分析方法。本文的切入点在于把《法律东方主义》一书置于法律解构的脉络中,质疑法律对立的二元特征。随后,对东方主义与法律这一主题之下的诸多早期作品进行简要的回顾,在增进对非西方法的认识之同时表明东方主义在我们居住的世界仍扮演着重要角色。接着,将检验《法律东方主义》提出的关于中国无法性迷思的诸多主张,并考察该书对美国为何向中国争取治外法权所作的论证。最后,通过考察这部著作中的一个实证面向——美国在华治外法权的实践,来思考东方主义对法学研究的贡献及其在法学研究中的未来。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无法性 治外法权 《望厦条约》 比较法
  • 简介:爱德华·萨义德(EdwardW.Said)在《东方学》一书中曾说,在东方学的历史上,法律研究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领域。[1]不过,他并没有涉足'法律东方主义'这一议题。或许是因为,作为一名文学理论家和文化理论家,法律研究非其专长。笔者所寓目的学术文献中,近年来基于东方主义批判的理论立场,讨论美国如何想象和建构传统中国法律的著作主要有两本:中国学者李秀清教授

  • 标签: 东方主义 德睦法律 络德睦
  • 简介:“法律东方主义”是-种批判理论,它旨在批判和解构西方法治话语自我建构出来的“普世性”,还原其地方性和相对性.在否认东方有不同于西方的政治-法律传统,将东方视为有待西方去殖民、去传播福音和文明之对象的同时,西方丧失了通过文明间的平等对话来完善其自身政治-法律文明的机会.对于中国法律人而言,法律东方主义这-分析视角的意义并不在于让我们用西方人自己提供的武器来揭露“西方法律的虚伪性”,而在于帮助我们破除“自我东方主义”的困境,以开放、自信的心态去建构体现文明主体性的法治话语.

  • 标签: 词法律东方主义 治外法权 国际秩序 物资救国论 法治
  • 简介:本文是关于络德睦教授著《法律东方主义》中译本所作的一篇书评。原书作者期待以此书促进关于法律东方主义集体联动的交流,本文可以视作中国的法律史学者参与交流的初始尝试的一个部分。本书评的侧重点在于如何理解法律东方主义的分期、概念化反思以及对于无法状态的解读,由此以“中国为中心”参与对法律东方主义的对话。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无法状态 看不见中国
  • 简介:摘要:美国法学家络德睦的《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受到西方20世纪90年代以来批判主义比较法的影响,试图运用话语-权力分析方法,反叛、逆用传统功能比较法,却导致了对功能比较法的误用;同时,由于历史语境差异,络德睦的法律东方主义叙事“移植”到中国,变成理性评价中国近代以来学习西方法治改革的思想障碍,造成东方主义的变异。络德睦提出的东方法律主义不足以成为比较法的新理论范式。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功能比较法 话语-权力分析
  • 简介:美国学者络徳睦教授的大著《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通过对公司/家族法、治外法权与排华法案、驻华法院与会审公廨等论题的深入解析,展现并反思法律东方主义的生成、发展及其背后的动因。西方人眼中的东方(包括中国在内)常常来自于他们的东方主义“塑造”,并由于其塑造的特殊目的以及中西文化间的巨幅鸿沟,塑造出来的产品千差万别甚而相互抵牾。法律东方主义不仅是西方人的倾向,也深刻影响着百年来中国人的思维和行动方式,在学术研究及制度实践上均呈现出“自我东方主义”与“自我殖民”的现象。研究中国传统法律以及进行中西法律比较,走出东方主义与自我东方主义是当务之急,须得首先在态度上抛开这些主义和偏见,其次在学术上以“入乎其内”为前提与基础,以“出乎其外”为进阶与指归。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中西法律交通 中西法律比较 自我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