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政治自由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诸多自由中最重要的一种自由。在孟德斯鸠看来,自由的实现必须依赖于法律。法则依赖于君主政体中国王、贵族、平民的制衡。这种制衡即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权力的分立。本文将探究孟德斯鸠的政治自由与三权分立的关系,以期寻找其思想对我国当前法治建设的参考价值。
简介:<正>几年前我在国外讲学时,一些外国同行学者专家问我:你们的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同时又规定由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如果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发生错误,制定出违反宪法的法律,如何纠正?言外之意是我国国家权力的运用,不如西方国家采取三权分立制那样优越。1986年许崇德教授和我合写的《分权学说》小册子问世以后,国内也有同行专家学者评论这本小书,说它联系中国实际认定中国不能实行三权分立的观点太保守。但我仍然坚持崇德教授和我原来的观点。下面再作一些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