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正值战乱,1932年6月日本强夺大连海关,隔年1月为止短短数月间便已尽数占取东北的全部海关,可以说日本对中国东北的经济控制和攫取始于对东北海关的全面控制。日伪强取海关后,为了方便为日本的利益服务,遂制定了新的关税政策。在日伪政权建立之初,财政的主要来源几乎都来自于关税,因此为了保证日伪政权的财政收入无法废止旧关税政策,并且政府严禁增收直接税,所以开始对关税政策与税率逐渐“修正”以达到服务于日本的目的。为此,日伪政权控制下的东北地区共进行了三次关税改革,日伪政权财政部于1933年进行了第一次关税改革。该改革只限于小范围内,并没有涉及到主要进出口商品。第二次关税改革则是基于产业保护的需要,具有涉及范围广、改革商品多、以最大进口品棉及棉制品为改革重点的特点。第三次关税改革主要对日本急需的钢铁、化学品等出口商品关税进行减免,以满足日本继续侵略战争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新的税关法,运用新的税关法控制日伪政权的对外贸易,以加强日伪政权与日本的经济贸易体系的联系。
简介:1928年后国民政府开展的合作运动不仅是作为实现民生主义的一个手段,又是其统治合法性在乡村社会层面重建的一种努力。合作运动由此具有了扩张国家行政力量、“促进民生主义之实现”、控制乡村社会等多元的价值取向。这场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更多体现了政府意志而非民众意愿。主旨是在民众中培育现代民旋国家创立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基础,增大国民党政权统治的合法性。这背离了合作社在西方兴起时所具有的社会自觉选择、自治性质与经济的“功能范畴”。其与政治力量的合流,达到的仅是官绅商的“合作”,故而也就不可能将国家统治的合法性建立在民众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
简介:在20世纪20年代,“阶级”概念已被中国共产党大量用于分析中国社会。后来扩大到以“阶级意识”来分析问题,如反对“非无产阶级意识”。到了三四十年代,特别是由于抗日战争中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复杂交织的局势,为适应中国革命发展和党的革命理论发展的需要,“阶级”概念被扩大到分析中国社会的各个具体阶层,及其在中国革命运动不同阶段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认识和判断,因时局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多次改变。由此中共逐渐建构起一套针对中国社会问题的意识形态分析理论。同时,“阶级”概念扩展到党内,成为思想斗争的理论武器。这样,“阶级”概念不但包含了实体性“阶级”本身,而且包含了“意识”意义上的“阶级”。以“阶级”概念为分析起点的阶级理论,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