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界定了海洋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强调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该条例根据1999年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并主要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制度:(1)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2)规定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制度;(3)补充了对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特别管制措施;(4)加强了对使用期满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的监管。加强对海洋工程试运行或者正式投入运行后排污行为的监管,是防治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工作的重要手段。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简介:本文介绍了一个针对中国海域海洋环境污染保障系统的研究进展,并阐述中子活化分析(NeutronActivationAnalysis,NAA)方法在其中的可能作用。该系统基于对海洋三维流场的预报与分析,对海洋污染物可能的扩散路径与影响区域、污染源头的可能位置进行推测,并结合GIS技术整合相关的环境敏感信息,为如何使污染物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给出决策支持。基于该系统技术的渤黄海海洋污染物预测预警系统已经实现业务化运行多年,并在中国沿海污染事故应急中多次获得成功的经验。目前,针对重金属与放射性污染物的环境保障系统正处于理论实验阶段,由于NAA方法特别适合用于对部分重金属及放射性物质的检测,因此NAA方法对实现海洋重金属及放射性污染物的监测及预测预警具有非常重要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