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2023年河南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防止“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要健全粮食生产支持保护体系,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重点发展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简介:摘要:中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保障粮问题。2020年,中国国务院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维护全国粮食产量与播种面积的平衡。当前,由于中国农村建设速度的提高,耕地流转的进程也越来越顺利,尽管这从一定意义上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遇,但也同时暴露出“非粮化”所产生的潜在风险。根据2019年的统计,中国农民平均的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面积已经下降了97万公顷,而对于收益较大的经济作物类农产品,如花园、果蔬、烟草、茶园等的种植规模明显上升,非农业化经营的问题必须引起关注。近年来,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引导农村开发经济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发挥了资本下乡的作用。但大量社会资金的投入和农业生产的开展使农村“非粮化”的问题进一步加剧,在有违政府本意的同时,也对国家的粮食安全构成了威胁。由此可见,保证农村耕地、粮食产量的长期稳定,已然是一项巨大的考验。
简介:对粮食保护价政策的争论,由来已久。1997年12月,《中华人民人和国价格法》第29条明确规定“政府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购买价格过低时,可以在收购中实行保护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虽主此项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被确立了下来,然而,人们的认识并没有统一,特别是“粮改”以来,过去对保护价持“否定论”的人们又提出:停止保护,彻底放开,那么,究竟应当如何正确评估当今中国押情,农情的粮情?如何辩证看待刚刚实施的粮食保护价政策?如何趋利避害,紧持和完善(特别是在主产区)粮食保护价政策,并使之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本文就此作一粗浅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