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眼下,私设“小金库”以谋取私利者不少,有的还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侵占集体资财,偷逃国家税收的办法,中饱私囊,某仪器厂招待所经理江某便是其中之一.这家招待所原是仪器厂为弥补本厂的亏损而设立.开办后,招待所的业务时好时坏,不仅不能向仪器厂上交盈利,而且自己的腰包进帐也不多。不知何时,江某感到经营中有个现象:淡季时,收入少,税收也少;旺季时,收入高,税收也高.这里面是不是可以控措“搭力”?于是,江经理召集部下秘密商议,经过反复研究,决定设立一个“小金库”,还成立了“操作小组”,分工十分明确。经理助理负责开具阴阳发票或收据,出纳负责截留收入,将部分营业额划转“小金库”,会计则向税务机关虚报企业财会报表
简介:在审计实践中,我们总结出若干清理“小金库”的方法,归纳如下:一、库存现金突盘法。我们在1995年3月审计某企业时,突击盘点了该企业数个出纳的库存现金,发现其中一出纳有4680元未作库存盘点,经查,是企业将产品加价款帐外设帐,私存私放,由此查出此项收入成为小金库资金11万余元。二、银行存款调节法。有的企业在多家银行开设数个、数十个帐户,如结算户、基建户,房改户等等。对此,应首先分析是有意,还是需要,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再进行核对,调节有关未达帐项,数字是否相等,内容是否真实,前后是否衔接,有无人为多立帐户,逃避监督,设立“小金库”。三、举报线索法。以此有针对性选择性地清查“小金库”资金。四、帐实核
简介:2002年末,笔者参加了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2002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由于坚持了以预算资金流向为主线,从银行账户入手的方法,查出了一些常规性检查难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现将主要检查方法介绍如下:一、银行协查所谓“协查”,就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并组织在京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民营及投资等有储蓄职能的银行,提供中央预算单位及所属二、三级单位在各自银行开设账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名称、开户行详细地址、账号及某时点的银行存款余额等资料,检查人员将这些资料作为协查材料与各单位自查上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