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存在着三种类型的实践观,其间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对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理解,以及在这种理解中所做的本体沦预设。在第一种实践观之中,理论与实践之间只有一种外在的关联,即实践只是获取感性材科和验证认识真理性的手段。而在后两种实践观之中,这一关系则是内在的,但在第二种实践观中,实践实际上已经被理论化了,成了理论体系中的一个奠基性要素,而在第三种实践观中,理论活动则被视为实践活动的—个要素,理论被还原为了一种特别的实践活动。三种实践观对应着三种哲学思维范式:第一种对应于实体性哲学,第二种对应于主体性哲学,而只有第三种实践观才构成了实践哲学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哲学的实践转向。
简介:“异质性哲学”是我近年来阐发的一套哲学理论,其中包含一种自足的分析方法——异质性分析法。该方法最突出的操作特点是“循名责实”,即根据符号所对应的直观情况去考察意识的内容与品质。用这种方法来分析实践,意味着分析的着眼点不是实践的主体与客体,而是实践主体用来意指其自身及其客体的符号,即用作实践主词的符号和用作实践谓词的符号。在逻辑关系上,实践主词优先于实践谓词,而充当实践主词的最基本的符号就是“我”。因此,从“我”说起,看看“我”在实际的使用中究竟意指什么,以及它与其所意指的对象究竟是何关系,就成了实践分析的一个合理开端。本文是对这一开端的演示,从作为实践主词的“我”出发,经过作为实践主体的我,达到“我”与我的统一,即作为自由本体的个人。
简介:思一,引言。思维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由于人们对思维的要素、结构、运行机制不甚了解或认识不清,也没有搞清楚思维与心理和思想的关系,这就会给认识思维的本质与规律的研究带来难以跨越的障碍和麻烦。钱学森教授高瞻远瞩地提出了要建立思维科学大部门的理论研究大目标,为我们进行思维科学研究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一重大课题就历史性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笔者经过长期的思考与探索,发现思维活动是一个完整、系统、有机联系的意识活动与行为活动综合运行的动态过程,涉及的要素和概念众多,需要整体研究,系统分析,分割排列,理清关系,科学阐述,才能获得清醒的认识。在这里我用一幅思维运行结构图来展现思维系统活动全貌,并力求做一个完整的解释。
简介:所谓“中止说理”,一种是强制中止.另种是自愿中止。所谓“实践智慧”主要不指前者,而指后者。当然,实际情况往往居于二者之间。概略地说,问题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论理哲学的活动模式,通过辩论、讨论、对话方式进行,其中说理在原则上是不被中止的;第二个层面是意识形态的活动模式,通过博弈方式进行,其中说理是被强制中止的;第三个层面是实践哲学的活动模式,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其中说理是被自愿中止的。这里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弱自愿中止,就是搀杂了强制中止要件的自愿中止,以谈判(讨价还价)为模型;另种是强自愿中止,就是纯粹自愿中止,以协商(求同存异)为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