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4年7月19日,中国佛教协会教育委员会在中国佛学院举行了首批教师资格证书及硕士学位授予证书颁发仪式,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中国佛学院院长传印长老为中国佛学院首批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8位教师以及3位硕士学位获得者颁发证书。这是中国佛教协会教育委员会根据国家宗教局《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第一次授予佛学院学僧正式学位,同时对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并且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的工作。这对促进中国佛教教育发展,规范佛教院校管理,加强佛教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两个《办法》的施行,掀开了中国佛教教育史新的一页。
简介: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学理支撑,明确所有制改革的性质、目标、原则和保障,关系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法性。本文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工具对当前我国所有制改革问题进行分析。马克思认为所有制的本质由具体的历史现实决定,当前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应该由我国经济基础决定,其性质必然是实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马克思论述了社会分工和个别单位内部分工的历史形成,指出不合理的分工蕴含着剥削关系是导致人异化的重要原因,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以合理分工为原则,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为更高水平的分工创造条件;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激励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实现生产资料的占有,这一价值追求启示我们,在推进混合制改革中必须将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作为目标;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法律和私有制有密切联系,私法是资产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借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法律的批判,制定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法律,为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