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3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开始施行。《条例》提出“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确立了农业保险作为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对符合规定的农业保险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险费补贴;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条例》将农业互助保险组织认同与保险公司同等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严格了农业保险机构的资质条件,明确提出农业保险机构要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可以委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条例》要求农业保险业务要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条例》还将涉及农房、农机具、渔船等财产保险和涉及农民的生命和身体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等涉农保险也包括其中。
简介:时下,乡镇人员分流工作正在全省如火如荼地进行。乡镇精简机构、分流人员,是减轻农民负担和财政压力的治本之策,是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乡镇机构改革朝着“小政府、大服务”方向发展的必由之路。面对这次改革浪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对乡镇分流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安之以路,使其各得其所,为乡镇分流人员“找好马、扶上马、送一程”。绝大多数乡镇分流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存在对乡镇人员分流工作简单从事、对乡镇分流人员不负责任不重视再就业安置的现象,或一“分”了之,或一“流”到家,或一“补”了结。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