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核燃料循环过程中,不仅会产生许多放射性污染物质,同时也会产生许多非放射性污染物质,比如重金属和有机物等。各种污染物的存在以及污染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增加了污染场地修复的难度,混合污染场地修复是当前场地修复所遇到的一大难题。本文在总结放射性以及非放射性物质污染场地的修复经验的基础上,介绍了混合污染场地修复的一些基本的方法和措施,对混合污染场地的修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第十三条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从过去和目前的情况看,这项工作对于标准判定部门及标准比行政主管部门重视不够,以致于5年以上标龄的标准有很多未进行复审,影响了核工业的技术进步,并且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上造成混乱。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认为,首先要在标准化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化法尽快建立本行业的规章制度,定期复审标准,并将此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