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正式成立《全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和《“十一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编写组、审查组和秘书组,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规划的内容将涵盖政策法规标准:核电;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运输;放射源、射线装置和同位素利用;辐射环境监测和评价;
浅谈地勘单位标准体系表
《全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和《“十一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完成
国务院批复《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