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噪声源于拉丁语单词,意思是“不想要的声音”“大声、不愉快或意外的声音”。噪声污染不仅对城市居民的影响很大,而且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对道路沿线的小城镇也有影响。即使在发达国家,噪声也正在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但不为人所注意的污染形式。道路交通、喷气式飞机、垃圾车、建筑设备、制造工艺和割草机是这些有害声音的主要来源。暴露在85~90dB的连续噪声中,尤其是工作在工业环境中,可导致渐进性听力丧失,并伴有听力敏感度阈值增加听力受损。噪声污染的法律定义也有一个发展过程,2022年6月修改完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经实施。事实上,“防治法”修改之前已经发现一些噪声产生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施工部门必须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数据,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报告、信访、通报管理平台共收到44.1万多个公共通报,其中噪声干扰问题占41.2%,居各种环境污染因素的第二位,并且在全国的噪声污染中,社会的噪声污染投诉的通报数量最多。
简介:针对"单一评价指标"难以准确揭示城市空气污染特征的问题,基于"空气质量浓度、人口暴露强度、人口加权浓度"3个指标,以长沙市为例,对比分析了各指标在城市PM2.5污染防控区划中的差异与优缺点。结果表明,研究区质量浓度指标区划下的暴露防控区呈梯度面分布,空间平滑效应明显。而顾及人口特征的人口暴露强度和人口加权浓度两个指标能够揭示污染防控区的空间微观差异,但前者受人口空间分布因素的影响过大,风险异常集聚效应"突出"。融入空气质量标准的人口加权浓度相对风险指标能够更准确地揭示长沙市人口PM2.5暴露风险空间变化规律。开展城市PM2.5污染防控多指标空间区划研究,有利于弥补单一指标评价结果的局限性及不确定性。
简介:关于在环境管理中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执行标准的有关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研究,近日做出解释,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