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物监督执法是依法管理文物部门的重要内容,是文物事业客观发展的需要,也是保证《文物保护法》全面贯彻施行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我们国家已经处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文物战线许多旧的管理格局被打破,新的管理法规正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尚未被人们熟悉了解,因此,文物管理部门现行的行政管理观念、体制、方式,都还不能有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造成文物监督执法工作也不能到位,其突出表现在:一是执法过程中时有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二是普遍存在“有法难依,执法难循”。究其原因是由多方面造成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条件的制约,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简介:<正>此模式与模式二类似,广泛分布于沿东海岸绵延起伏的台东丘陵地带(图1).以下的描述主要取自鹿野(1956)、皮尔森(Pearson,1968)、宋氏(1967)的材料.这一文化阶段的主要特征鹿野及宋氏称之为“巨石文化”;皮尔森(根据遗址)称其为泰源文化相;费罗礼(1969a:7)称其为泰源期(Tai-yuanHorizon).宋氏及连女士于1979年根据麒麟遗址的巨石构筑,统称之为“麒麟文化”.(见图十三)在讨论文化年代学问题之前,必须先审核一下该时代的文化特征.在皮尔森的描述中,其特征包括有“粗制橙黄色沙陶、圈足罐、环状把手、石板棺墓以及利用石板构屋…和那些时间延续短暂及空间分布局限的文化特征”(1967:27~28).根据本人的田野调查观测来判断,这些遗址已受到近来农业活动及自然侵蚀的扰乱.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