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关系学的研究与教学中有着“一套正统的”基准时间(benchmarkdate):1500年、1648年、1919年、1945年和1989年。笔者认为,国际关系学者需要对这些作为内外参照物的正统基准时间进行质问,对基准时间被确立的方式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基准时间进行修正,以便能够更好地反应宏观历史中的国际动态。第一部分对建构该学科自我认知的正统基准时间进行质疑。第二和第三部分讨论成为基准时间的资格与原因。我们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英国学派和社会学研究途径)对基准时间进行了分类,并总结其标准。第四部分进而建构了一套可以拓宽学科理论与历史视野的修正后的基准时间。我们设计了一种基准时间评级的方式,并针对近期的候选者提出了一种获得基准时间资格的方法,从而对该学科的基本时间点进行批判性思考提供了更好的启发。一套修正后的基准时间能够帮助国际关系的重心从关注战争与和平的动力转移到关注更为宽广的宏观历史动态上。
简介:清人王又槐着《办案要略》,其主要内容源于白如珍撰《刑名一得》。《办案要略》的最早刊本是《治政集要》本(乾隆五十九年),光绪九年由张廷骧辑入《入幕须知》再刊行世(光绪十年)。《入幕须知》又有浙江书局(光绪十八年)等重刊本.其中浙江书局本多为後世所影印和整理,影响最大。《刑名一得》的最早刻本是乾隆四十九年序刊本,是白如珍佐理刑名事务所撰写的心得。此书有重刊本(道光十二年)。稍後刊刻行世的《琴堂必读》(道光二十一年序),作者白元峯即白如珍,其内容与《刑名一得》多相同。至清末,白如珍与《刑名一得》尚为时人所熟知。《刑名一得》和《办案要略》有着各自的传钞转录的流传途径,流传中有增删,二者又相互校补,形成新的幕学书。《居官资治录》和《爰书论要》二书即是。《刑名一得》和《琴堂必读》现辑入《中国律学文献》和《历代珍稀司法文献》影印或排印。其源流之变,有待读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