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印发该《规定》于2012年7月13日由中指组四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印发各地有关部门遵照执行。《规定》共六章六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对年鉴的编纂宗旨、指导方针、应遵循的原则等作了明确规定。第二章为“框架”。第三章为“资料”。第四章为“内容”。第五章为“出版”,指出年鉴出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年编纂,做到在出版年度的上半年内出版。第六章为“附则”。这是根据20多年经验教训总结而成,也是对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有关年鉴部分的细化。二、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学术研讨会召开
简介:太宗、高宗年间,唐代宗室任职多被排除於台、省等权力核心部门之外,同时频繁出任高品级地方官及部分中央事务性宫职,宗室主导朝政的合法渠道被切断。这就是《李嵩墓志》中所说的“国朝旧制”,它标志两晋以来宗王政治的终结。开元年间,唐玄宗一方面仍行“旧制”,将直接威胁到皇权的近支宗室完全隔离於日常政治之外;另一方面基於理性行政的考量,又严格依照官僚制下的价值尺度甄拔其余的宗亲羣体。宗室羣体自身也与时俱进,在“与异姓之臣杂而仕宦”中“自奋於功名”,政治面貌上呈现官僚化倾向。这就是本文所言“开元新制”。唐代宗室政治生活中的变化尤其是部分宗室政治面貌上的官僚化,深刻折射出中古社会末期统治核心层性质的嬗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