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第二次中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军为了支付战争经费,支撑伪政权的财政而在中国沦陷区发行了大量的公债。这些公债有日元公债,是由日本政府当时在日本发行,而后又在中国的沦陷区内进行强制推销的;也有的是日本的一些机构或民间组织、企业在中国发行的日元公债;但更多的是日本指使伪政权发行的各种公债。所有这些公债大多是在抗日战争后期,即日本国内财政困难之时发行的,期限长,标榜利率高。这些公债发行后不久战争就结束了。随着时间的流逝,社会的变迁,日本在那个时代发行的公债仅以日元计值的竟然还有约26亿元残留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