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印发该《规定》于2012年7月13日由中指组四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印发各地有关部门遵照执行。《规定》共六章六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对年鉴的编纂宗旨、指导方针、应遵循的原则等作了明确规定。第二章为“框架”。第三章为“资料”。第四章为“内容”。第五章为“出版”,指出年鉴出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年编纂,做到在出版年度的上半年内出版。第六章为“附则”。这是根据20多年经验教训总结而成,也是对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有关年鉴部分的细化。二、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学术研讨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