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曲子,因其综合了音乐与文学因素而倍受学界关注。从学界既有成果看,其"词"之意义似更为突出。笔者认为:作为音声技艺形式,曲子对后世之影响绝非仅是文学意义。曲子,从音乐文本、文学文本到付诸表演,其作为完整的艺术形式才真正得以呈现。由此,从职业化与乐籍制度的视角看,乐人乃曲子之创作主体。自隋唐构建的乐籍体系,作为管理与教习专业乐人群体的官方系统,无疑成为曲子及其后众多音声技艺传承、传播的重要载体。与之相辅,区域中心与文人对曲子的发生、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在乐籍体系制度化承载及其与社会各阶层互动之中,曲子作为其后众多音声技艺发生、发展之"母体"的重要意义,得以彰显。
简介:碑学研究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关于碑学的界定、审美及其具体实践等方面的问题讨论已多,但关于碑学笔法理论的探讨却多局限于如涩笔、中锋、裹绞等某一个点的衍说,有的甚至批评碑派书家不懂笔法。其实,对碑学笔法理论的误解往往是由于批评者多以帖学的立场去审视碑学的笔法理论。清代以包世臣为核心的碑学家有意无意地建构了有别于帖学、体现出新的审美原则的碑学笔法系统,这些理论不仅是碑学建构的理论基点,而且使理论落实为具体的实践,以其独特的审美特征标志着碑学内涵的最终生成。在笔法理论的建构中,碑学家确立了自己的笔法原则和系统:用逆是为藏锋,藏锋方能中锋行笔,行笔时既要疾中有涩,以得雄厚自然,又要行中有留,留中有行,以绝呆板、轻滑。要得厚重,故铺毫而行,万毫齐力而得中实之妙,避免空怯。因铺毫易散锋,故而裹笔以得势。这些笔法原则与篆隶和北碑的审美特点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