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是孔子在原始经学时期提出来的一个重要且完整的经学诠释学命题。关于这个诠释学命题的提出,孔子是受动于血缘宗法制信仰的推动。而没有给出逻辑的论证,因此孔子以一个独断论的诠释学命题封闭了“六经”文本。把“六经”负载的意义在绝对的遵循中诠释为绝对真理——周公礼乐制度,同时也为自己塑造无冕素王的圣人形象提供诠释学意义上的必要性准备。西方基督教的释经学关于《圣经》的诠释有着重要的自解原则,中国经学诠释学对“六经”或《十三经》的诠释也有着在信仰上构成的自解原则。而经学诠释学自解原则告诉我们,“述”的字义与词义是“遵循”.“作”的字义与词义是“制作”与“兴作”。杨伯峻将“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过度诠释为“阐述而不创作,以相信的态度喜爱古代文化”,从而把一个经学诠释学命题降解为文学诠释学命题。
简介:透过经学诠释学的视域,儒家以“思无邪”为中心的《诗》教观,是历代儒士在《诗》之为“义之府”的前理解中,对《诗》教意义在此时当下的筹划、构建及修正。作为第一位自觉的《诗》学诠释者,孔子断章取义,引《诗》论《诗》,以“思无邪”本文的字面意义对《诗》教的意义予以概括性的规定;《毛诗序》则将“思无邪”的整体意义规定为一种政教类型,视《诗》本文为一个内在一致的统一体,以“美刺”言诗,形成从整体到部分融贯一致的封闭的诠释循环系统:朱熹则以对本文实际真理的肯定修正“美刺说”.并在“劝善戒恶”的层面,重新构建了“思无邪”之“使人得其情性之正”的去邪归正的《诗》教观。
简介:伽达默尔和利科对"真理"和"方法"两个概念及其内在联系的理解有着明显的分歧。利科认为伽达默尔的诠释学导致了真理与方法的断裂,而伽达默尔指出利科倡导的方法不能达到一种更普遍的诠释学真理。本文指出,二者的分歧体现的是海德格尔存在论真理观的两种不同发展路径:伽达默尔以柏拉图的对话为范式,强调诠释学对话中开显出来的理解的真理;利科以对文本的结构分析为基础,关注以反思为中介达到的自我理解的真理。利科的理解说明辩证法和伽达默尔的问答辩证法都远离绝对真理,强调理解的历史性和诠释学经验的开放性。两位哲学家都试图让诠释学从海德格尔彻底的基础存在论回到具体的精神科学,并从不同角度为精神科学的独特真理提供了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