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字在汉语里是个常用词,也是个多义词。《辞海·语词分册》“物”共列了7个义项,新版《辞源》列了8个义项,《汉语大词典》增加到14个义项,《王力古汉语字典》也收了7个义项,但都无法用来解释以下例句中“物”的具体所指。请看在唐人吴兢编著的《贞观政要》一书中出现的这个用法颇有点奇怪的“物”字:①疏奏,太宗甚佳之,赐物百段。(卷四)②思廉时在洛阳,因寄物三百段,并遗其书曰:”思卿忠节之风,故有斯赠。”(卷五)③太宗曰“《易》云:‘劳谦,君子有终,吉。’诚如卿言。”诏赐物二百段。(卷六)④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卷九)而且,“物”的这种用法也不独见于此书,在其他中古文献中也曾有出现,如:①杨帝即位……资物五干段,以赐赤土王。(唐·魏激等撰(隋书·南蛮·赤土》)②帝大悦,赐骏等物二百段。(同上)③沙体略……卒,上为废朝三日,遣太常吊祭焉。赠物五千段。《隋书·北狄·突厥》以上各例均谈到唐太宗或中土王朝对大臣或“四夷”的赏赐,其中的“物”在这里具体是指的什么东西?方一新先生著有(东汉魏晋南北朝史书词语笺释),但未收“物”字;江蓝生、曹广顺先生编有专门辞书...
简介:笔者在《中学语文报》2003年9月8日第6版刊载的《文学作伴好成长》中写道:“一个人如果在青少年时代被扼杀了诗心,他就也许一辈子难以写出一句好诗。”最近从某市一所省重点中学回家度假的侄子跟我反唇相讥:“我们老师说,诗歌课文不重要的,考试也不会考。她要我们别去尝试写诗。第一单元的诗歌课文,她上课时只是稍微提一下。”侄子还说他们的老师怎么怎么了得:刚教过高三文科班。我听了大不以为然。只要不迷信,学生信奉老师无可非议,老师介绍自己的“得意之作”以便树立应有的声望,也无可厚非。但这位老师对诗的蔑视,对学生诗心的扼杀,对上百个(这位老师任教两个班)刚进入高一的十六七岁的如花如诗的少男少女语文学习的负面影响,使我悲哀。